勞基法漏洞這麼多,為什麼沒人想修法

勞動檢查還要舉發人 付舉證責任

納希望海關也比照辦理 走私偷渡會簡單點

你家遭小偷 總不會希望警察也要你自己找小偷八
台灣哪個法是沒有漏洞的?
對不起,打錯了。
世界上有哪個法是沒有漏洞的?
法律是死的,人的頭腦是活的···
要讓法律沒有漏洞,只有一條路:把它廢了。
美軍連茂伊島野火都不救,還指望他來臺海千里送人頭嗎?
因為
想修的人不能修 這是你
能修的人不想修 這是你選出來的
不想修的人也不讓人修 這是誰?自己想
《正義論》是一本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政治與倫理著作。作者是約翰·羅爾斯,初版於1971年,1997年與1999年出版修訂本。在該書中羅爾斯試圖用經過改良的社會契約論的方式來處理分配公正的問題。由此產生的理論被稱為「作為公平的正義」,羅爾斯的正義原則源於兩個:自由原則和差別原則。

目的

羅爾斯主張的和解原則的自由和平等,他折中這兩種公正:公平的情況(大衛休謨),以及公平的選擇環境(在精神上更接近康德),對各黨派都是如此。尋求正義的原則是指導雙方的行為。這些黨派面對溫和的稀缺,他們既不是純粹的自然也不是利己利他主義:他們必須結束,他們尋求進步,但希望事先通過相互可接受的條件與他人合作他們。(原位置,和它無知的面紗)假設在其中雙方將共同接受的原則的選擇。在這樣的限制下,羅爾斯認為,雙方會找到他的正義原則是特別有吸引力的,勝出包括了不同的選擇,功利主義和自由主義的考量。
[編輯] 原初狀態

原初狀態 (Original position) 是其邏輯起點。
[編輯] 自由原則

每個人都有同等的權利去最大化對等且基本的自由(例如政治自由、言論自由、集社自由等)。
[編輯] 差別原則

「差別原則」(the difference principle),主要是處理物質、社會地位上的不平等。內容提及社會與經濟上的不平等將以下列的原則來安排:

(a) 對處於最不利的地位的人提供最大限度的保障;並且,

(b) 參與職位與工作的機會對所有人都是對等及開放的。

摘自"維基百科"
-cut-
請去借或買這本"正義論"來讀...

其實正義論還還有個"無知之幕",意既多方訂定法律時,應該要假設自己將來不確定是屬於那一陣營,
如訂定有關A,B兩派的法律時,A派人八成會提出訂定有利於A派的法律,B派也是八成提出訂定有利於B派的法律,
但"正義論"卻認為訂定法律的人應該是"不能確定",自己現在及將來是那一派別...
miabo wrote:
《正義論》是一本具有...(恕刪)

唉!人=賤,都有劣根性
再完美的理論又怎樣
不過只是人性的反讽
跑跑卡蛋車16 wrote:
修法!?
立委要甲賽嗎!?

不用怕甲賽啦,
連人民創制複決權的公投法都已經搞成鳥籠公投,
安心啦。

k2 wrote:
不用怕甲賽啦,連人民...(恕刪)


是嗎?

你們又不是沒辦過

反正不如你們的意就是鳥籠公投

hansson wrote:
勞基法漏洞這麼多,很明顯不足以保障勞工權益
納悶!勞工團體51遊行,都沒特別強調提出修法訴求
只是訴求工資過低,過勞
選舉也快到啦,怎麼沒人開支票
感覺台灣勞工對自身的權利很少在關心

只是純粹想討論,法律不合時宜卻不修法.(恕刪)


很多都有漏洞

保險

房地產

各方面都是漏洞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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