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ckinut wrote:我可以找當時在場的朋友去法庭當證人嗎哦,對了,失主雖然是個男同學,但手機桌面是用自己的照片,是我朋友問我是帥哥嗎?我才認真的看他的長相啦… 喔…您是說要請您的共犯出庭嗎?那當然是再好不過啦…沒啦既然已經物歸原主了基本上就大功告成啦雖說對方不是大蟀勾但也許對方朋友中有啊永遠不要放棄希望喔…(咦?)(為什麼歪樓了,變成phckinut姐在徵友了嗎?)
sanoko wrote:為什麼歪樓了,變成phckinut姐在徵友了嗎?...(恕刪) 跟男性朋友出遊, 還有機會嗎? phckinut wrote:我也是第一次撿到失物咩!...(恕刪) 通常第一次都比較...沒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