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希望你別再掉包包囉!


phckinut wrote:
我吃完晚餐還會去苗栗...(恕刪)



電話給我,
我代這位失主當面向妳謝謝~

WAKA WAKA

phckinut wrote:
我可以找當時在場的朋友去法庭當證人嗎
哦,對了,失主雖然是個男同學,但手機桌面是用自己的照片,是我朋友問我是帥哥嗎?我才認真的看他的長相啦…

喔…
您是說要請您的共犯出庭嗎?
那當然是再好不過啦

沒啦
既然已經物歸原主了
基本上就大功告成啦
雖說對方不是大蟀勾
但也許對方朋友中有啊
永遠不要放棄希望喔…(咦?)


(為什麼歪樓了,變成phckinut姐在徵友了嗎?)

sanoko wrote:
喔…您是說要請您的共...(恕刪)


唔…真冤枉,失主真的不是我的菜啊!大學生我吃不下啊!
搞不好人家是跟妹子去向天湖玩才不小心掉包包的…
sanoko wrote:
為什麼歪樓了,變成phckinut姐在徵友了嗎?...(恕刪)

跟男性朋友出遊, 還有機會嗎?

phckinut wrote:
我也是第一次撿到失物咩!...(恕刪)

通常第一次都比較...沒經驗
我是誰? 鼻孔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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