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成為海賊王 wrote:
坐車時剛好聽到......(恕刪)


很多行政工作薪資都是很低的,連科學園區也不例外
因為那沒啥技術性,隨時有人可取代.反正歡喜做,甘願受

談加不加班,真的有用嗎??
若是出現緊急狀況,需要整理資料,不加班也不行了
況且談條件的時候,有把這些額外的項目給寫入合同嗎?

常常會出現當初談的跟實際有出入的
有的公司都說是採責任制,不會要求加班的
但是工作往往都多到讓你做不完,當然你可以選擇準時下班
等著工作越積越多囉
歡迎蒞臨文森的生活點滴~~
工作時數的長短不代表認真的程度吧,
小弟是認為怕加班不代表是有奇特的價值觀,
在規定的時數內把"份內"的事情做好下班是很符合規定的,
做不完才要加班去把"份內"的事情解決,
只是台灣人普遍"份內"的事情都不少,
且工作時又容易分心,
常常都會搞到需要加班,
只能說這就是台灣的常態呀‧‧‧
做人做的好,單身單到老!
小弟淺見...

1. 打工族能拿到 18K 的薪水,真的算高了。
2. 加不加班不是重點,重點是該做的事情做完了嗎? 就算做完了,那做好了嗎? 再者,個人對於做好的要求,和老闆對於做好的標準一致嗎?
3. 在園區內,的確有人認為晚下班就代表自己很認真、很努力,可是這並不代表在年度考核的績效就可以拿到高分,小弟的老闆說,工作時數不等於貢獻度。
加班..加到公司沒有競爭力......
加班文化只有台灣搞的出來......
不加班還認為是對公司不忠...............
加班加到台灣只能做製造業........台灣人還不改變觀念...
永遠只能向下沉淪..............
dolphinc1234 wrote:
自己有些親戚朋友待工廠賺勞力錢,他們期待的是加班能多賺點錢養家
當一家公司逐漸沒有加班機會時,某些時候意味著公司可能會倒閉或即將移轉到大陸去


那也不過某些時候而以…不用強調
親戚的工廠,工作多的做不完,每天加班,每週加班,
加班費照勞基法規定給,
工人加到…就算加班費加倍給都不想加班…
原因無它…不想有錢沒命花…

唉~之前老總還要求大家加班,為了拼兩年後在那斯達克上市上櫃(台灣都還沒上市哩!)
拼命加班就可以股票上市上櫃?還說台灣資訊產業都是沒有加班費的,既然沒加班費,要更努力加班.....

而且,常常將我們提出的進度,時程先砍一半!
導致拼案子拼到每天加班到晚上1點多,隔天還得準時上班!
請假去辦私事,晚上還是得趕回去做到清晨四點!隔天再準時上班....

就這樣玩了幾個月......


說真的,如果事正常情況下,案子來不及,要加班,我覺得可以接受!
但是時程先砍一半....一定做不完得加班....

完全不必慚愧

樓主覺得慚愧,那就多加就好啦~~~
自己心安最重要

每個禮拜加班OVER 20Hr
沒啥了不起
這種情形在很多本土科技業在正常不過

比如那家堅若X石的公司,RD含測試的都超過這個數字
我個人以前在另家公司有連續三週45hr過,連六日都來了
現在我才不幹這種事

還有以1個高中畢業的人月入18000很多了
樓主你忘了他還是學生嗎?

我要成為海賊王 wrote:
坐車時剛好聽到......(恕刪)
我也是不喜歡加班的人~~~畢竟,這是價值觀的不同
公司有人加到星期六日都來,但仔細觀察牠們在做什麼,加8小時的效率=2小時不到

況...

加班真的是對的嗎?我只是覺得這公司是制度與人事上有很大問題的公司(這句話一定有很多人不認同吧...),很好的公司不是應該是人人有事作,不會閒置;人人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不會延遲嗎?

而且

加班的原因到底是做不完、還是這人的能力&效率有問題???
如果是因為這人能力的問題,但公司卻又要多付他一筆加班費,對那些有效率的人怎麼交代呢?
A員8小時作8件正常上下班;B員12小時一樣做8件,但是卻可以多領4小時加班費,天理何在阿?
我想這不是要不要加班的問題吧!

從對話中看可以見得是工讀生在打工,工讀生的性質本來就不該加班,以課業為重。



一萬八很多...真的很多,對這個充滿剝削的社會而言。

有多少工讀生打工的錢連基本薪資都沒有的,做的事情卻比正職人員還要多,當然相對的比較沒有責任罷了..

不見得薪水高常加班就是代表能力強,競爭力好。
yvesbook
關於責任制的想法 已經很多人提出跟我相同的想法了
不過學生身分這點我有些不一樣的想法
在上一間公司 櫃檯的小妹是個晚上上課 白天上班的學生
原先我都不知道她是晚上還要上課的學生
但是後來聽到他們在抱怨關於薪資跟責任的問題才發現
上面的管理階層似乎有著兩套標準
首先對於他的學生身分 因此他的薪資不是按照一般的正職人員的算法
因此他的薪水相對於一樣白天在公司上班的同仁有蠻大的差異
可是在所附的責任上卻又要求他跟其他員工一樣採責任制的標準
試問難道一個員工的薪資是因為其身分所審核的嗎?
難道學生就比較廉價? 何況你要求的責任以跟其他員工沒差異的時候
因此我覺得薪資的高低 並不能用身分所判定的 應以其擔任的職務去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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