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表疑問]請看得懂的各位解惑一下~感謝

加油~!!

勇敢的站出來! 別再沉默了!

給你一個最正確的法定程序

申訴分為兩種"協調"&"調解".但不可以"同時"申請兩種.(建議直接申請調解)

1.協調全部由勞委會委託民間.協調委員多半會為資方說話,也沒有法律效益.

2.調解成立之效力為何?勞資爭議經調解成立者視為爭議當事人間之契約;當事人一方為勞工團體時,視為當事人間之團體協約。 勞資爭議經調解成立者,當事人之一方不履行其義務時,他方當事人得向該管法院聲請裁定強制執行並免繳裁判費;於聲請強制執行時,並免繳執行費。

勞退帳戶這個問題之前在 01 也出現過,
很多人根本搞不清楚這個東西.
勞退是資方強制提撥 6%, 員工可以自願相對提撥 6%.
像前面有人說過的, 就是自己強迫自己多存一點退休金.
所以薪資條出現這一條不代表一定違法,
只是很多人搞不清楚進公司的時候有沒有簽到自願提撥同意書.
上勞工局或勞委會的網站查一下, 勞退帳戶是可已自己去查明細的,
看一下裡面的錢是只有自己的一份還是有 double 就知道公司有沒有犯法了.
非常感謝各位熱心的解答~
我今天下午有打去勞委會詢問了!勞委會直接了當跟我說:雇主違法!
因為我朋友根本就沒有要自提,雇主也未詢問,雇主私自扣薪可說已違法!
他請我直接向勞工局檢舉!並跟我說明了很多法條,
而且根據勞基法16條,工作未滿三個月,法無明文需跟雇主預告離職,所以當天要離職跟雇主直接講就好,
而且也要釐清勞退問題,最近要來整理法條~準備好法條跟他理論並擬好存證信函!

>勞委會跟我強調!勞退6%是雇主一定要提撥的喔!不能用扣薪來提撥~ 如果員工想自提,就可以再提6%,共12%退到勞退帳戶裡!所以別被雇主A了6%還不自知,趕緊去查看自己的勞退帳戶吧!
隨遇而安~

onlinefeng wrote:
非常感謝各位熱心的解...(恕刪)


要繼續回報 過程 大家都很想知道 勞委會執行力如何 千萬別妥協

加油~!

還有勞委會 通常會鼓吹你協調 萬萬不可阿

一定要調解 調解才有法律效應

納悶 wrote:
要繼續回報 過程 大...(恕刪)
好的!不過應該會下個月才會有行動~
因為我朋友打算做到下個月五號就走人~(未滿三個月離職無需事先告知!勞動基準法16有明文) 趁暑假找新工作有個緩衝!
離職當天會跟雇主攤牌,如果他不願將該付的付清,我們就會給他存證信函+勞委會檢舉!請他吃張罰單再來"調解"反正這可以連續罰,我就不信雇主會不理
隨遇而安~
1、6%肯定是由資方出
2、直接調解會比較快
準備好證據,比如說合約等等(有寫清楚薪資結構)
不過要有心理準備,調解是不一定會成立的..
加油吧!

onlinefeng wrote:
好的!不過應該會下個...(恕刪)


百分百明顯欺負涉世未深的小朋友
一定要檢舉這種黑心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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