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質國軍 wrote:酒駕都不放在眼裡了無...(恕刪) 至少那些禍害,如果是沒錢的勞工,只要跟駕照有關係的工作牠完全無法從事!不是看不起窮人我也很窮,但無照駕駛對窮人可以罰幾次!?是可以擺爛但是至少可以減少某些畜牲酒駕。光看他們無法從事與駕駛有關的工作就很滿意了(雇主違法就別扯那麼遠拉)
如果撞死人,判死又有人抗議.改成勞改好了. 如果只是關著,太浪費資源了.撞到人受傷,3~5年起跳.撞死人,就終生勞改,除了賠償之外,有生之年要做到死.其實很多地方的開發用機具,很不方便,像是深山之類的,這時人力就可以了.勞改之後,社會不會罵他米蟲的.
我記得有一個國家(卬象中是日本)酒駕撞死人的要看死者的職業收入假設死者為30歲男 年收入約 100萬台幣國民男性平均為 80歲設為65歲退休65-30= 35歲*100萬加上退休金 設為 500萬3500萬+500萬對,你全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