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laussshoestring wrote:新加坡是法治國,也是...(恕刪) 那是單純就執法的徹底程度來說新加坡我也不是很欣賞,國營企業都是國家領導者的女婿還是媳婦當董事長....家天下,難怪沒貪汙問題,都是一家子的..
東方不敗的師父 - 西方失敗 wrote:嗯,不喊出他爸是李剛...(恕刪) 不要跟那位小弟計較了,他收到的信息都扭曲過的,要不然就只看自己想看的,自然得出的結論和想法和現實差很多...回到主題,酒駕本來就是很嚴重的公共安全問題,台灣那點刑罰,不要說台灣有錢人不怕、連小市民也不見得有什麼阻嚇作用,像大陸這樣,有錢人還得找關係,找到關係也不一定能免,才能慢慢起阻嚇作用。
本來喝了酒就不該開車的,就算沒罰則還是不應該開車,運氣好沒事,運氣不好害人害己,何苦?只能說很多人的想法就是這樣,當初在宣導ROHS時,有些老闆或主管聽完的第一個反應是:「如果我不做,被抓到機會多大?會罰多少?」真的很無言......
多少會發生靠關係能脫罪,但是不覺得會發生在大城市現在基本上是找誰去都沒用...去年開始嚴罰後, 幾次跟一些局長高官吃飯,職位大的有專車接送不說, 其它低一點階層的官員或是商人,還不都是找人接回家沒有個敢開車的~ 你說他們的關係不夠雄厚?難道一定要"我爸是李鋼"才叫做雄厚 XDDDDD當時飯局上有位大哥就喝酒被關過,他說在裡面還看到一位明星還知名人物,反正不認識也就沒多注意
確實是15天,但仍要視有沒有撞到人而定,只要酒駕就先罰15天,真的是天王老子的關係都沒有辦法讓他出來,即使你出100萬草紙都沒有用。真的值得台灣學習,第一:對於領薪人員的話,我就不相信你能連請15天(即使扣掉假日)第二:對於發薪老板的話,我就不相信你15天內不用簽重要營業文件及財務文件第三:對於求補貼油價的運將的話,提高上述第一及第二種人的搭車率,那政府也不用籌這事。第四:不要再讓酒駕鬧事打警察或是你的喝醉造成別人家悲劇的事發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