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ANBOY wrote:真不曉得還要法官幹什麼.只會依法辦事.法院找個助理.翻翻六法全書.對照嫌犯是犯哪一條罪.依法處置就行啦還要法官做啥.這職缺不就變多餘的...(恕刪) 請你仔細想一想..你這個"法院找來的助理"..他的職稱現在就叫做法官..只不過是換個頭銜..結果還不是一樣??
discoby wrote:日前日本女大生 被一...(恕刪) 目前日女、司機各說各話...是有看到任何證據了嗎?台灣是不是強暴犯天堂我不知道...但是快要變成媒體的天堂了...煽動一下就一堆人撲撲跳...
ALLANBOY wrote:真不曉得還要法官幹什...(恕刪) ........法官要是不依法辦事, 那台灣才真的毀了.whahaha wrote:台灣一直都是罪犯的天...(恕刪) 看看對岸就知道, 輕罪重刑就是變成大量的賄賂和包庇,檢警動不動就拿刑罰來威脅被告, 要他掏錢出來買.那樣才是犯罪者的天堂, 犯罪的都是公安和法官.也不去看看中南美洲, 台灣治安真的很好.
neomanstein wrote:看看對岸就知道, 輕罪重刑就是變成大量的賄賂和包庇,檢警動不動就拿刑罰來威脅被告, 要他掏錢出來買.那樣才是犯罪者的天堂, 犯罪的都是公安和法官.也不去看看中南美洲, 台灣治安真的很好. 咱們為甚麼要跟爛的比?要比也應該要找華人治理的國家,像新加坡,這樣比較客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