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媽開第一槍 餵食流浪動物 罰3000到10萬


Arias wrote:
這本來就是該做的事
而且應該加上拋棄動物的抓到罰一百萬


+1

最好再開徵寵物稅
另外沒打晶片的寵物主人全部罰款
讚!雖然之前不是很欣賞她,但這麼做就對了!

台中的老胡也比照辦理吧!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Arlington wrote:
+1最好再開徵寵物稅...(恕刪)


+1+1

想不到全國政客都不敢去做的事,花媽第一個搶先去做了
http://blog.sina.com.tw/popodiary/
花媽做的好,路上的流浪狗比以前多好多,喜歡餵食的人請帶回家養吧!!!

最近倒垃圾時有聽到垃圾車廣播花媽的提醒,內容是10月1日要開始取締交通違規

感覺花媽真的下定決心要好好矯正一下高雄市特有的文化,期待蛻變後的高雄。

yukiko wrote:
嘩。。。花媽這次跑在...(恕刪)

good!!!
另外..........
飆車的幹嘛罰錢?罰了也不會怕.
那些不良品種應當抓去實施節育手術才對

寶井秀人HYDE wrote:
花媽—個月電費高達快二十萬,還敢說人~

餵小動物比她浪費納稅人的錢好


哪裏有比較好?等流浪狗咬死人或害人撞車死,要賠受害者的國賠金更多好不好?
http://blog.sina.com.tw/popodiary/

小拔兔 wrote:
哪裏有比較好?等流浪...(恕刪)


流浪狗的問題不在於餵食

終止了餵食, 流浪狗也不會消失



yukiko wrote:
嘩。。。花媽這次跑在...(恕刪)


路邊要錢的人不少,

要禁止給他們錢嗎?
花媽真敢阿推這個政策
不怕被政府刁難嗎?
政府一定會想辦法讓這個政策無法推動的
zola wrote:
流浪狗的問題不在於餵食
終止了餵食, 流浪狗也不會消失


那麼要全民餵流浪狗,流浪狗才會消失嗎?

相關的討論以前都講了很多了,所以我也不想再講了,我只是覺得花媽這次做的很好,至少有政治人站出來勇敢的去面對這個燙手山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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