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變沒天良 wrote:佩服您的行為台灣真很...(恕刪) 我覺得那沒什麼 只是做我該做的事但那次資遣我被我爸媽罵到臭頭他們說人家可以 為什麼我不可以之類的.....因為我爸媽都是四年級頭段班的 他們認為老闆幾乎是對的 多做一點有沒有加班費都沒關係可是我覺得他們的大方向是對的因為台灣人是很可愛善良的 但碰到心態不正的老闆就被欺壓了加班我沒意見 反正沒人跟錢過不去 加班費按法規發就好不要搞個責任制 一個月就幾萬塊 做到爆人家是餐廳399吃到飽 就業市場一堆兩萬多三萬出頭做到死責任制? 我看是不想發加班費的狗屁藉口 就是趁火打劫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想法 要多做就多得 要少做就少得甚至有人下班後還去兼差 我都支持但一分工作卡你十到十二小時 沒加班費 當窮忙一族我是不會幹的
Garys wrote:欠薪超過一個月以上 我就會換工作了...(恕刪) 先前的協力廠商倒了, 員工還來幫我們解決問題, 白工作了好几個月...話說老闆今天對我說下週可以開始休假....還有沒考到的證照要去考, 不然....這是否意味著什麼??
random520 wrote:非自願離職單...好像沒有...(恕刪) 人資看你資淺...所以唬你~沒有證明怎麼算資遣? 優退!? 和諧!?如果還需要國家補助, 去要回來吧~ (不給可以申訴)即便沒去領失業補助金, 還是可以參加一些政府補助的職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