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o990 wrote:
處長未依契約,只給菲傭1/3薪水,

剩下的2/3呢

如果是公家的錢?

現在那筆錢在哪裡?

nono990 wrote:
活該!!違反聯邦法外...(恕刪)


當外交官休假期間.不在大使館

就是你所說的非執行公務吧

在那個時候他犯了法.結果被抓起來

你認為合理嗎

你想過豁免權的意義嗎
sunnymoon wrote:
當外交官休假期間.不...(恕刪)


前外交部長程建人說:外交豁免不是包山包海......

所以犯了人家國內法,就抓去關吧.....

敢壓榨勞工,那就自己看著辦,那裏是美國,不是台灣.....

不要把台灣那套壓榨勞工的梗,拿到美國用...

sunnymoon wrote:
當外交官休假期間.不...(恕刪)

目前劉姍姍案件屬於美國司法部門職權,
國務院同意協助台灣向美國司法部門交涉,

但因為美國國內適逢退伍軍人節假期,
必須要等到下周一上班後,才會有具體的結果出爐。


等下星期美國方面的處理結果吧!
爹親娘親不及蔣大親, 天大地大不及mobile01的恩情大, 千好萬好不及管妹好。
nono990 wrote:
目前劉姍姍案件屬於美...(恕刪)


是啊

1. 先把人抓起來
2. AIT/國務院:人不是我抓的.但是我是好人.我同意協助你.夠意思吧.台美溝通管道是暢通的
3. 抓他的時候剛好要放假了.沒辦法.那就等我們放完假吧
4. 讓你們的外交官在牢裡過週末吧
5. 我可沒說你們的外交官以後協商的時候要記得.你是在美國啊;請繼續獨立行使外交職權.為你們的政府效忠

標準的好警察.壞警察劇本

sunnymoon wrote:
那請你告訴我 哪國的外交官可以整天窩在大使館來執行外交工作的
那請問他週末放假的時候.在大馬路上.被抓的話.是否符合豁免權呢
...(恕刪)


大使館是領土的延伸 當然不能進去抓人 因為算是他國的領土
所以要抓人 就在待在門口 等人自己跑出來

外交豁免權 不表示不能抓人 只有不能用當地法律判刑 只能遣送回國

這電視電影上常演
bbchen07 wrote:

被告支付薪資不足,並限制僱傭睡覺,並操翻她一天工作16-18小時

美國聯邦調查局的情況下提出的宣誓書,聲稱東元於 2011年9月在菲律賓招募的管家。據該名女子的簽證申請,她兩年僱傭合約,應支付她每月1240美元,一週工作40小時,並有權加班。

檢察官聲稱該僱傭只拿到$400至$450美元一個月,一天工作16 - 18個小時,
並且在房子內被錄影監視器監視著,他們也說,劉性高級長官拿走了僱傭的護照.

...(恕刪)


話說台灣"部份"的科技產業情形也差不了多少啊

sunnymoon wrote:
外交官既然作為雙方外交溝通管道.美國卻如此踐踏豁免權

而大家目光卻只放在菲傭問題上 ?



台灣沒那麼重要, 沒有台灣, 日本 大陸 馬來西亞 泰國都可以接替台灣的位子

人的生命安全 比一個機構的人員權利來的重要




以下跟引言無關

有人說那麼久沒去台灣還把台灣批評得像臭抹布
在這裡, 遇到災難被救的人都只有感激, 家屬也只有感激, 不像台灣
在這裡, 禮讓行人是基本的, 連本地低階層的人開車都會禮讓行人, 不像台灣
在這裡, 官員濫用權力, 被自己黨派的人逼下台, 不像台灣
在這裡, 有人鬧事, 警察勸導不行來硬的, 之後被媒體質疑處理過當, 警察首長會公開挺基層, 不像台灣
在這裡, 一般人對彼此的互重都有一定的水準, 不像台灣
在這裡, 小孩撞到我, 爸媽會叫他跟我道歉, 在電梯看著我, 爸媽會叫他跟我打招呼, 不像台灣
在這裡, 平坦的馬路凹了一個坑, 我一通電話打給市政府, 三天後處理好, 已經過了一年多, 那個坑還是平的, 不像台灣

這件事再次說明, 台灣人的熱情好客 是只有針對某族群, 我相信其他國家也是有對他們偏好的族群比較友善, 但是這些國家不會標榜'自己是熱情好客' 而把這個是列為優點而沾沾自喜

隨便隨興, 不在乎影響到別人 造成別人不便, 這不能被解釋成在台灣生活舒服自由, 如果你是造成我不便的人, 對你是自由, 對我是侵犯. 但是還是有人可以把日本的這個優點講成是一種缺點

這就是台灣, 是民族性, 不管一些覺得台灣至上的人對這個說法買不買單, 這是事實


台灣的某些東西就算再好吃, 我也不會為了吃, 讓人有機會對我不尊重

dubitanshi wrote:
台美關係"對美國"來說並不適用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的外交豁免權,
因為我們跟美國沒有邦交
而是適用我們與美國簽有「特權豁免協定」裡的「功能性豁免權」(functional immunity),
執行公務時才有豁免權;非執行公務時則沒有。...(恕刪)


好奇AIT官員如果也是在非執行公務時犯法,咱們家的調查局/警察不知道有沒有那個guts抓起來??

coffinbay wrote:
台灣沒那麼重要, 沒...(恕刪)

說得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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