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把載具弄錯了,身份字號跟護照號碼不是載具。
載具其實是公部門自己翻譯的,英文裡是用"token",在資訊安全領域的都是這樣說的。
目前最常見的token是smart card
更簡單說就是晶片卡,
所以像是金融卡,信用卡,悠遊卡,自然人憑證等,
都是晶片卡,也都是token的一種。
財政部最早推行的是B2B(business to business),就是營利事業體(公司行號)之間的商業行為所開立的發票,這類發票因為雙方都有營利登記證號(統編號碼),加上使用經濟部所發行的"工商憑證",所以實施上並沒有問題,並不是有朋友說的跟實際商業行為有差異而不推,這個機制設計的算是可行的。
但是B2B的幾個問題是:
1.各個營業人的系統無法整合,所以發票開立折讓作廢等的系統整合是個問題
2.一般大型企業裡的會計仍需要"紙本憑證"做帳,導入實際上增加營業人負擔
3.會計師以及記帳業者並沒有很積極配合電子發票
4.成效不彰(此成效指實際上減少的發票張數,許多企業間的商業行為,一張發票金額就上千萬,一年也可能就這一次交易,真正導入的話,也就減少這一張發票,所以很多企業會覺得為了減這幾張發票,修改內部資訊系統,會計流程,作帳程序的,太勞民傷財)
所以財政部為了漂亮的數字當作績效(實際上減少的發票紙張數),當使想到實際上使用發票數最多的商業行為,最早推行的是"網購行為"的電子發票,像是PC HOME等的網購都已經使用電子發票很久了,這部份的成效算是很不錯了,一方面業者實際上節省的發票真的很多,加上原本這些網購業者本來就是做"電子商務"的,導入上沒有什麼問題,就看消費者買不買單,相信很多朋友都收過電子郵件裡的電子發票,那是可以兌獎的。
但是最難推行的就是實際上佔最多類的Face To Face的B2C,這類發票也是最多的。
網購業者推行電子發票順利的原因是,消費者在這些網購業者有基本資料可以維護查詢,相信有消費過的朋友都知道,進行這些網購行為時,必須要在這些網站裡建立"帳號密碼"的,所以消費者在這個網站裡面的任何交易在這個系統裡面是可以查驗追蹤的,而業者也必須保管這些資料。
所以後來財政部要推行這類發票的時候就考慮到要使用到token,用token來存放發票的交易資料,本來設定單一token,後來多重token,到最後因為無法整合現行市場上的token,但是又想趕快推行電子發票,所以才會有現在這個"還是有紙張的電子發票",因為這張紙,變相的也是一種token,只是這張token安全性不夠,誰拿掉就是誰的。
samchang0310 wrote:
很多朋友把載具弄錯了...(恕刪)
我覺得你才把載具的用意搞錯了,載具只是一個讓你"存放"發票號碼的東西,
是電磁紀錄上的存放,不是實質真的要記憶在晶片卡裡的,
所以說,不管你提供身分證字號或護照號碼,
我只要可以mapping到你是哪個會員,就可以了,
店家為了省去花時間讓你在那裡唸號碼他還要輸入,
加上使用會員卡等於會紀錄你的消費明細,方便他們做CRM的分析,
假如用條碼不失是個方法(身分證背後那個條碼直接掃就是你的身分證字號)
但是這牽扯到你真的中獎了,要去領中獎發票的時候要出示身分證,
店家必須多一道檢核你身分證真偽的步驟,
會員卡很多都有內碼外碼的機制,一刷就知道真偽,
且要變造條碼比複製磁軌或複製晶片的難易度相對較低,
不過其實只要你有該店家的會員卡,在交易當時理論上你都會出示或用來結帳的,
對原有會員卡的人,並沒有造成流程上的增加。
而且提到這張發票撿到就是誰的,我倒是不曉得,
假如他撿到了還是我的,我投給慈善團體捐助箱的發票中了一千萬,
我可以去把他要回來嗎?
假如有人買了一張樂透,掉了,中了頭獎,被別人撿走了,
也被領了,我去說那張是我掉的不知道怎麼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