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奶奶來求情也沒用

要告就是要讓他拿出相對的代價
不管是坐牢或是拿錢出來
就算只是拿錢出來也是對事實狀況有幫助
不然呢?? 難道復健, 醫療, 照護都是免費不用花錢的嗎??
要他付錢就表示是於事無補?

誰都會犯錯我同意, 但是犯錯不用付出相對的代價?
有些人觀念實在是有問題

前幾天我在民視的福爾摩沙事件簿裡面看到一段報導
當時被綁票殺害的學童陸正,
他的父親在開庭時遭到綁匪主謀的爸爸反唇相譏
"你怎麼不會早點來接你兒子? 所以才會讓他給我的兒子綁走?!"

所以會衍生出
"反正誰都會犯錯, 所以不用對犯錯的人加以太多的苛責"
"我喝酒開車是因為經濟不好, 要省錢, 所以我是對的, 他怎麼不會走路小心點, 還來給我撞?"
"我犯了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言下之意就是你們跟我都一樣, 別來說我不對)
"進監獄會學得更壞"(所以就讓他在外面繼續犯案)
"死刑是不人道的, 要給他機會"(那被殺害的受害者機會在哪?投個好胎?)

窮人很多, 但是窮人還能開改裝車飆車,
那我更是窮到不行, 我連改車都改不起,
開車時除了怕出事故受不起良心的譴責之外
還怕撞到人付不出賠償費所以只好小心的開
看來我比樓主文中的肇事者更窮

我弟日前也是被汽車撞了一下

對方也是皮皮的跟我們耗

也是強調自己沒有什麼錢怎樣怎樣的

我同意上面的說法

原諒是一回事

如何要讓肇事的人以後可以更小心開車

不小心也行 記得要買足保險

敢冒險不保險就要有膽子承擔

這種人沒有教訓以後怎麼會乖乖保險

就算只有zaku 也可以把Strike打下來..
ryan4825 wrote:爛命一條之人就能胡作非為了嗎?? 那每各弱勢族群都可以跳出來殺人放火了!!

為這句話我給樓主掌聲叫好,更同意"刑事跟民事"的責任。刑事上可以原諒他,但爾後的賠償呢?要受害者自行處理嗎?如果是"累犯",那應該可以證明出肇事者根本沒有受到教訓,他家境有問題反倒應該要更小心才是,怎麼會拿這個當藉口?
至於家庭破碎,我想我沒有這麼大仁大智,所以我希望肇事者受到教訓,成年人要位自己的行為負責,而不是一昧的尋求"同情"!!!
繃到最緊的時候,記得要放鬆一下!!!
dearjohn wrote:
告只能讓他付你錢而已...(恕刪)


弟覺得這種想法不是很妥當
的確沒有依個人可以保證自己不會犯錯,但是這個跟犯錯要付出代價有什麼關係
還是只要自己曾經犯過錯或是會犯錯,當家人或是自己遭遇不幸,就只能摸摸鼻子而不准討回公道?
而且這跟一人吸毒又有什麼關係,弟完全看不懂你的邏輯呀!
這邊講的是奧斯卡大哥的家人車禍受傷的事宜,還有怎嚜去討回公道
依下子講成聖經,依下子又變成藝人吸大麻,弟實在不太懂你想要表達的內容
是要告訴大家,除非一被子都不會犯錯,否則不可以討回公道嗎?
朋友呀!明天的『哭拉』今天就幫你挖好了~嘛里個B
keiichilee wrote:2.如果不付錢擺爛甚至被關,至少在他被關這段時間,不會有人受害

贊成這句話,相對版主的第一點來說更有意義;因為樓主的奶奶將要面對的是復健~這樣浪費掉的社會資源更多~~
繃到最緊的時候,記得要放鬆一下!!!
不施霹靂手段,難顯菩薩心腸....

代替其他用路人謝謝樓主,不然下次不知道誰是無辜受害者.
樹大必有枯枝,粉多必有白痴...
dearjohn wrote:
他開權利車一定有他的理由.恕刪)


如此說來..做任何事都有他的理由..就能免責了嗎?? 那我捅你一刀~理由是:在01看你不爽很
久了~ 也能免責了嗎??

同情歸同情..不要為了反對而反對~ 這樣並沒有更高尚~反而讓人有硬凹的感覺~


dearjohn wrote:
台灣其實有很多窮人, 並不是有錢敗家的 Mobile01 網友可以想像的..恕刪)


依現今水準來看..小弟也是窮人..但不會去耍賴!! 再窮也有"一碗麵的故事"..這是品格問題..跟窮
不窮無關!! 窮不是藉口!!更不會是冠冕堂皇的理由!!沒錯! 每個人都會犯錯! 犯了錯就認錯吧!
出來混就是要還的!!


dearjohn wrote:
我發文章的目的是想要問樓主, 你這樣做得到了什麼?
教訓? 國法自然會幫你教訓, 不需要你代勞.
就算他真的坐牢好了, 也不一定得到教訓.

當你內心寬容一個人時, 你的內心才能真正得到解放.恕刪)


如果我是樓主! 我得到什麼? 我得到心靈上的撫慰..得到實質上的金錢賠償!! 至於他坐牢得不得到
教訓~ 那是他個人的感受問題~那不會變成是我的業!!

dearjohn wrote:
當你內心寬容一個人時, 你的內心才能真正得到解放.恕刪)


說的永遠比做的容易..所以社會上嘴砲王很多!! 其中有不少更經常的在01出沒~~

嗯....講到自己都激動了起來...呼~~~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dearjohn wrote:
如果哪一天你或你的家人撞到別人, 別人堅持要告,
可以接受這樣的假設情況的話, 就可以去告沒關係.


這個感覺有點因噎廢食耶....

dearjohn wrote:
回 blueasue...(恕刪)

我不同意您,但我尊重您的說法
也覺得這樣的討論可以學習到不同層面看事情

但換個角度想
有些人 就是學不乖也沒有責任感
就算抓去關 出來還是那個樣子;但至少他被關的期間 保護了其他無辜的人
或許他賠不完;但至少某種程度減少他再犯的機會 也算是保護了其他無辜的人

人是經驗法則動物,如果那個濫理由可以讓他躲過這次
那他就會再犯,直到那個濫理由不能被再度使用

原諒別人的錯 我也同意這種說法
但是要看人
如果是平時素行良好,只是一時的無心之過 當然可以原諒
但,像那種連續闖禍不知悔改的並不值得被原諒

樓上有些人太激動嚕
放輕鬆點咩
我倒是很喜歡看一些人發表不同的見解
如果 肇事者 真的有誠意 解決,
我想樓主 應該也不會苦惱 該怎麼做?

我 覺得 要跟 肇事者 好好 談後續相關...
也許 他開 權利車是真的有苦衷,不能用這各來判斷
但是 如果 找奶奶來 博取同情,之後 卻是 要命一條的態度...
就不太好了.....(這只是舉例,不知道肇事者的態度是不是這樣)

總之 上法院 真的是最後一步,能好好協調 就好好談
不管談出來 是要賠錢 還是怎麼樣....都是 肇事者應該負責的
做錯 本來就要負責,有賠償或付出代價 才會有警惕........

也祝 樓主外婆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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