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語暴力或人身攻擊應自我克制或被制止


東方海皇 wrote:
咳,兄弟,牢裡沒電腦可用喔,因此被偷罵了,也不大有機會知道.


別太擔心這個啦!!
台灣傷害罪都不是判的很重啦......首次初犯...大多是緩起訴.......
就算被判刑...因為台灣監獄人滿為患....大都是可以易科罰金折抵刑期免坐牢的

但千萬要記住要害部位一定要避開.....免的還要花時間解釋你根本沒有殺人意圖.....
還有重傷害的範圍也要研究清楚........最好讓讓對方一生留下後遺症以玆警惕...但又不在重傷害範疇裡面...

你去問問傷害罪被判刑的.......通常他們都不會後悔這麼做(當然法庭上是要說反話)...
就算是後悔....也只是後悔當初為什麼不出手再重一點


通常這種先烈只需幾個就夠了.....等建立典範後...應該就萬世太平了




至於住處或是人要怎找.....要怎透過關係....我也不知道啦!!!

不過另一個簡單變通的辦法就是透過政府幫你找就可以了......只要你告他...那所有資訊都有了...接著就可以透過地下制裁的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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