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只保障惡質勞工?


monkeymichel wrote:
小妺開一間連鎖飲料店.總店派一個員工來支援..(恕刪)

先不討論妳的心態
雖然我不是很熟勞基法
不過,整篇討論看下來,還蠻奇怪的,要先搞清楚才知道有問題的什麼人
1.她到底是總店的員工?還是你店裡的員工?總店跟你店的關係是什麼?
2.為什麼她可以在總店待兩年,卻在妳店裡受不了一個月就閃人
3.我不知道,欠一個員工會對店面造成什麼損失?現在的超商加盟店多的是大夜班閃人,加盟主扛起來幹的,那加盟主該找誰討去?
4.第四,妳要不要先去看熟勞基法之後,再來討論會比較清楚,畢竟妳今天是在中華民國境內開業,請把勞基法放在貴公司的手冊之上好嗎?

monkeymichel wrote:
真的真心換絕情高薪養...(恕刪)

我覺得,樓主,妳真的多心了

monkeymichel wrote:
當初剛開店

需要熟手來協助

所以用4萬請他來當副店長


現在 我們店裡面2.8W的正職員工

都比他強
...(恕刪)


問題不是你給多少本薪,而法律就是規定他做幾天你就該給他幾天。凡舉曠班一天扣三天薪資或遲到一分鐘扣5塊... 都不行。

您很生氣,我能瞭解。但在法律上您總該先站得住腳吧?員工守則又怎麼樣?就算他簽了遵守守則的同意書又如何?違背法律的部分通通無效。我是您我也會生氣,但當您在罵他無法勝任工作的同時,當初信任、重用他的不也是您嗎?生氣的同時請您也注意自己在法律之上是不是能雙腳穩穩的站著?

monkeymichel wrote:
因為明知他是故意要惡整我...(恕刪)



沒事他幹嘛故意惡整你?? 感覺事情好像不單純,樓主是不是只說一半啊??
支持你上法院

雖然不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

但是去找勞工局和法院

把是非對錯全部算清楚

就是正確的態度

monkeymichel wrote:
小妺開一間連鎖飲料店...(恕刪)

就如同台灣法律到底保護好人還是壞人
細說從頭落落長

小妹開的是連鎖茶飲店

當初以加盟主的身分進入直營乙店學了8個多月

那隻老鼠在直營甲店工作了兩年多

直營甲店 和 直營乙店雖屬同一個系統

但是包括飲料製作流程、內部的員工訓練、甚至整個運作模式都有很大的差異


這個品牌 是在直營乙店開了後

才算真正發揚光大


當初小妹要開店前

幾個工讀生都只有練幾天到一個月不等

其實都還很生疏


這品牌的老闆體恤加盟主

所以從直營甲店派了這隻老鼠來支援

之後他的薪水都是由我來支付


先前說過

兩間直營店的運作模式有很大的差異

所以剛開始 我跟他確實遇到很多的摩擦

爲求尊重他

每次遇到摩擦 我總是親自找他溝通

聽取他的想法


但是到後來

摩擦越來越多

1.剛開幕 我把班表交給他排

結果他完全不懂得控制成本

即便是冷門時段 也常常排了3-4個工讀生在那邊發呆

跟他溝通多次無效

2.開店需要兩個人力

我千叮嚀 萬交代 這兩個人一定都要有駕照

但是他特別喜歡一個未成年的工讀生

每次都排他開店

後來遇到好幾次 開店沒多久就要外送

那個未成年的工讀生又比其他人更不熟 無法留他顧店 叫另一個成年的去外送

我跟老鼠溝通過幾次無效之後,我把班表自己收回來排

這種下了我跟他不合的導火線

3.早班有個比較熟練的櫃檯

但是老鼠喜歡另一個比較不熟的櫃檯

所以會安排時間讓不熟的櫃檯練

有次不熟的櫃檯遇到大單的來店客

她點了好久都點不好

後面排隊的客人已經開始在臭臉了

我這時候介入

叫熟練的那個先接手

讓不熟的那個先去做其他事情

老鼠又生氣了

她認為我不該打斷新人的學習

這樣新人會有挫折感 會學不好


我跟他講 等冷門時段再讓新人練

畢竟我是開門做生意 不是開學校教新人

一切還是以顧客為優先

這件事情又跟我吵了好幾天

4.飲料、內部的流程 而造成的摩擦也就不多講了

5.每次摩擦,他就會拉著幾個跟他比較親近的員工抱怨 搞小團體

一起抱怨公司 抱怨哪個同事之類的

6.他總認為他做比較久,所以店裡面的大小事情都要聽他的

搞不清楚誰是老闆

我花那麼多錢開一間店 花那麼多錢付你薪水

是要讓你來當我老闆??

7.經過了這些摩擦

她每天來上班都臭著一張臉

常常在客人面前摔東西 弄得大小聲

接電話的口氣也很差


我顧慮到他的面子

於是在電話前面寫"接聽電話請留意電話禮儀及語氣"

我並沒有寫說要給誰看 但是主要用意是要提醒他

但是他這樣的情形還是沒有改善


他離職那天

早上剛來上班 就又接到電話了

一樣口氣很不好

於是我就直接跟他說:某某某,請你接聽電話時要注意自己的語氣喔!!

她當下就大怒

原本安全帽拿了就要走

後來還是留下來

當天晚上11點50分 他傳APP給我

就說他做到今天 她明天不會過來了 她再也受不了之類的話

完全沒有經我同意 就擅自不來、曠職了


我付高薪請他擔任副店長

我自問我對他的要求都是爲了店的營運好

結果他不好好做就算了

自以為是來當皇帝的

拿公司的資源來做他自己的人情

還搞小團體 抱怨東、抱怨西


最後 說走就走

完全不給你有任何找人替補的時間

擺明就是惡意的離職、惡搞


這樣的員工

有幾間公司可以忍受??

有幾個老板可以忍受??


日月光的人資、老闆注意了

這隻老鼠聽說已經進入你們公司了

看過我這間小店的慘痛經驗

這隻老鼠你們還養的下去 那我也沒話說了
謝謝大大的提醒

就當是花錢買經驗

以後還是不要太輕易相信別人的好

^^"

有句話說好聚好散
不需要真的弄得跟仇人一樣
雖然你罵得很氣憤
其實也只是個性跟做事方法不合
做生意不可能期待遠永不會突然少一個員工
也不可能一有損失全都要算在員工頭上
你說的大都只是情緒化的做法
不是罵得越多就等於合理

monkeymichel wrote:
臨時說不做就不做

這不等同曠職??

如果在軍中 這是要判軍法的!!


好奇怪喔,印象中只有大哥哥才會突然扯到"軍中"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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