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ruchio wrote:他很賊那些全部沒辦法...(恕刪) 誰說的很多是管妹收走了~不是不見是在資源回收區裏著作權是不用申請的寫下來立即生效所以管妹只能移文不能刪文這樣反而更好因已被凍結無法再改了
bcn2718 wrote:如果他現在正在偷偷躲...(恕刪) 上法院對於一般老百姓說避之唯恐不及但對於生意人來說家常便飯你欠我錢,我查封你家先查封你家的地上權讓你家的地變成死地用法院的力量先把地上權弄到手然後跟你耗一二十年內就可以吃下你家的房產公司與公司之間告來告去很正常Apple與三星不是正告的很爽嗎?公司若沒有法律問題表示公司不夠大小公司以前常跑三點半那也是在法律邊緣掙扎...很多公司都是負責人是老板娘出事老公還可以繼續經營...
dennis56 wrote:看到大家都好棒,小弟...(恕刪) 銀行不太願意借款給即將要當兵的軍人有一條不能對軍人查封財產需等到退伍後,以免影響當役男(逃兵..攜械..舉槍)銀行很精滴~退伍第一天就收到,時間算得準準的
rogerkuo2001.tw wrote:上法院對於一般老百姓...(恕刪) 如果把房屋和土地拆成二份拿到房屋的人比較大還可以用便宜的租金承租你的土地(根據土地法租金是不得超過土地公告現值的幾趴而已)台北地院或士林分院以前也上過不少次,刑事民事都有
Petruchio wrote:確實沒有 你仔細看看...(恕刪) 光"白爛"這個字就行了重點是"耗"在網路上得罪人別人可以讓你常遊台灣網路上的小白不可怕可怕的社會上的真爛人與壞人人家就是跟你不要命這才是恐怖...不過人家也懶的嘴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