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雄火車站看到有人撿到手機佔為己有時,該怎麼做。


異鄉苦工 wrote:
難怪台灣會被稱作是鬼...(恕刪)

真的感謝大家回覆
剛剛看到刑責後
我又退縮了
那對夫妻也是我爸媽的年紀了
如果因為這樣後害他們有刑責
不是我想見到的
我所能做到的
也只是會同失主去報案<
提供照片及錄影
現在既然已經上報了
我想失主得到訊息會增加

也希望失老夫妻早日歸還

月工 月工 女子 wrote:
剛剛看到刑責後
我又退縮了
那對夫妻也是我爸媽的年紀了
如果因為這樣後害他們有刑責
不是我想見到的


萬一掉手機的那個人
正在等一通家裡的電話
正在等一通工作機會的電話
正在等一通情人的電話
結果 親人最後一面沒見到了
工作機會錯失了
情人因此離開了
上天給了大大一個機緣
就是要你去完成他

月工 月工 女子 wrote:
時間:101年10月...(恕刪)


"月工 月工 女子"和"月工月工女子"...兩位是親友嗎?!
上新聞..難怪搜尋01時一時找不到!

月工 月工 女子 wrote:
時間:101年10月...(恕刪)


我曾經撿過5張SUPER JUNIOR搖滾區的演唱會門票,

好像價值快2W...撿到後立即拿去百貨公司櫃台請他們廣播讓失主認領.
異鄉苦工 wrote:
萬一掉手機的那個人
正在等一通家裡的電話
正在等一通工作機會的電話
正在等一通情人的電話
結果 親人最後一面沒見到了
工作機會錯失了
情人因此離開了
上天給了大大一個機緣
就是要你去完成他

萬一掉手機的人
裡面有不雅照
就麻煩了

你還給他
他會認為你看過

==
我以前
撿過人家的皮包
用皮包裡面的資訊第一時間打電話給對方
也還給對方

但對方看我眼神怪怪的
我也覺得不太舒服

後來想想
應該是我看了皮包這點不對吧
但我沒仔細翻
說不定裡面有啥奇怪的資訊
但也不用這樣吧

撿到東西都直接交給警察
在高鐵站撿過兩次桃園<-->高雄車票
也是直接交給高鐵人員

不是我自己的東西一點興趣都沒有

iamdarlong0315 wrote:
"月工 月工 女子"...(恕刪)


不是親友
是突然想到的帳號
沒想到我的是山寨版
本來想取 (大精肛)
或(下麵給你吃)意思=煮麵給你吃

但想到記者要訪問時:

我:您好我要報料
記者:請問是哪論壇
我:MOBILE01
記者:請問帳號
我:........下麵給你吃
記者:喔.......是....!

那不是很剛尬嗎?



月工 月工 女子 wrote:
不是親友
是突然想到的帳號...(恕刪)


喔~那就是分身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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