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lee wrote:為了1000要報警跑...(恕刪) 多謝你的分享!!doubless wrote:報警+1因為你是受...(恕刪) 如果我寄存證信函,兩千塊是台哥大的呆帳,台哥大才是受害者如果我自己去報警了,那我是受系統漏洞所害,我要求償無條件終止合約
沒有煙抽 wrote:多謝你的分享!!...(恕刪) 存證信函也只是您曾經單方面公開宣稱這筆款項不是您所消費,不報警立案調查, 電信公司最後最後仍然可以透過法院要求您付錢,對電信公司而言, 您不報警就沒呆帳問題... 只有您違約拒繳的問題.
paintere wrote:存證信函也只是您曾經...(恕刪) 我現在的糾結在於"橘子.台哥大.消費者"這三方誰去報警處理這件事情...橘子與台哥大是商業夥伴,有利益行為(手續費),交易系統出現漏洞(跟銀行相比)卻要求豪不知情的消費者,花時間帶著交易明細跑一趟警局?1.台哥大與各大電信業者,從無告知小額付款是開啟的對於用不到手機交易的客戶,不是增加隱藏的風險嗎?這不就是禍亂的根源?2.我的案件已不是個案,不修改營業用的系統,卻要消費者自行報警,請警方捉人頭戶,浪費社會資源.3.橘子(簡訊告知)與台哥大都說,如遇詐騙請報警處理,我手機從未收過要在電腦端輸入驗證碼的簡訊,我並沒有被詐騙,我沒有"做出被詐騙"的行為,是交易系統被詐騙=============================================================================請問.........台灣現行的法律,真的就是要消費者低頭,業者不肯報警,是不肯承認系統有漏洞(主動關閉小額付款)+(修改交易系統的等級)因我沒有報案的經驗,如真的只剩下消費者自行報案這條路,我可以報業者洩漏我的個資嗎?如真要說詐騙,我到反而覺得當初沒有被告知小額付款的行為,更像詐騙
我也是受害者之一不過我的是遠傳電信的但我的金額應該是目前最多的兩個月總供是六千元我研究過發現第一點~受害者應該都是智慧型手機用戶第二點~受害者的帳單內容都有一封~發送國際簡訊第三點~我的個資~應該是有被類似木馬程式盜出去~疑似有用到非手機平台上的軟體第一次發現有問題的時候~是在信箱內有收到電信公司網站上~更改密碼的信件~但是誤以為是電信公司更新或是~自動變更密碼的問題~也沒去注意~後來發現如果要在遠傳電信網站變更會員密碼~會寄MAIL跟發送簡訊到你的手機但手機未何沒收到簡訊?後來想一想~在用手機上網或是一些軟體裡~都會儲存登錄資料如ETC~會輸入車號跟身份證字號~~等等的...應該是有這個漏洞~讓個資~被盜出去讓歹徒有機會盜到我個人資料~~以至於被更改密碼~第四點~我有跟遠傳調~所謂的簡訊收發記錄~在兩個月內被盜的時間~~總供三次~都有發送簡訊的記錄!但為何我的手機可以自動發送簡訊~而我不知道~後來我用軟體~超級管理器~發現~很多的軟體可以攔截簡訊~等等的功能.......有可能~很多軟體都有開後門......超級管理器~進入到APK防毒保鑣~裡面有掃瞄程式~之後會出現很多的內容~一看就了解了第五點~~未何我在遊戲公司沒有帳號~~卻可以用我的手機小額付費功能~去買別人的點數~遊戲公司本身就把關不嚴格~有問題我為什麼要去幫你付這個錢~目前我還是堅持要報警處理~但要等到十一月份帳單入帳後~才能去報案~因為第一個~沒有對象~也是嫌疑人~第二個是~~遊戲公司的態度~讓我覺得很差~~遊戲公司對於購買點數~把關不夠嚴格~導致造成我的困擾別人的帳號~拿我的錢去買點數儲值~又不是我的帳號~為什麼可以?第三個~很多人都想說~~一點錢~~就認賠退場了~~但這個問題應該檯面上是少數~~檯面下應該不少人了..希望有同樣的受害人~可以一起出來說明~~讓大家知道這個問題嚴重性
看過樓主和網友的回應,有些觀念和問題點幫補一下。1.不要在「業者系統有問題」這點上浪費時間,嚴格來說世界上本就沒有絕無漏洞的系統,差別在於是否可預先防堵?怎麼防堵?除非妳有辦法實例舉證業者的漏洞在哪裡、他們如何失職沒做防堵,否則用這個理由去抗爭,基本上沒有什麼勝算與意義。2.小額付款交易和信用卡線上交易不太相同,並非線上下單就完成,而是要分2-3階段的驗證流程才算成立。雖說並非絕對不可破解,詐騙集團也曾利用小額交易進行詐騙,但很多案例其實是帳號被熟人拿去盜用,只是當事人不肯承認、相信罷了。不報案由警方正式處理,講再多也都只是空口白話,欠費不繳被電信業者停話他們也是依約辦事,就算鬧上法院你也站不住腳,鬧這種情緒反應毫無意義,只讓更多人看笑話。3.個資法新版在10月已經公布,對多數人可能沒什麼感覺,但據說新版之嚴格連歐美國家都有所不及,很多公司現在只要涉及客戶個人資料就敏感得很。小額交易過程涉及的電信業者、網路公司和ISP業者都只有使用者的部分資料,不是向單一公司抗議就有用的。只有檢警單位可以向各公司調閱個人資料來追查過程,無論你損失金額是多是少,不去正式報案,光在板上抱怨也是沒用的。4.很多人的觀念都是看電視得來的一知半解印象,不小心就會鬧笑話。例如上面網友有提到的,所謂存證信函只是封「通知函」,不過是藉由郵局為你認證背書,證明你曾正式通知對方某件事,對方也已確實收到無誤,說穿了它的實質作用不過就是一封掛號通知書,如此而已。它既不是起訴書也不是判決書,在法律上並沒有任何效力。用存證信函通知電信業者拒付款項,無論內容寫什麼理由原因都沒什麼差別,沒有警方提供免責的證明,反而只是證明你是故意要違約,真鬧上法院根本沒有用處。5.在開放小額交易這件事上鬧電信業者,基本上只是在浪費時間,他們也不缺你這筆「小額」交易,更別說還想用詐欺的理由告他們。真要解決這問題,還不如直接發起連署要求NCCC強制各家業者主動關閉小額交易,那比在版上打嘴炮還有用得多...。
今天又收到台哥大的簡訊!已開立小額交易電子帳單!!!上網查看,又一筆小額付款入帳!!但這應該是在我停止之前就入帳的!!不過這次並沒有國際簡訊的費用!!!那我在想,我第一次的簡訊應該是裝通訊軟體所發的驗證碼.
A菜 wrote:看過樓主和網友的回應...(恕刪) 1.不要在「業者系統有問題」這點上浪費時間......基本上沒有什麼勝算與意義。2.小額付款交易和信用卡線上交易不太相同........鬧這種情緒反應毫無意義,只讓更多人看笑話。3.個資法新版在10月已經公布............不去正式報案,光在板上抱怨也是沒用的。4.很多人的觀念都是看電視得來的一知半解印象,不小心就會鬧笑話。......反而只是證明你是故意要違約,真鬧上法院根本沒有用處。5.在開放小額交易這件事上鬧電信業者,基本上只是在浪費時間.....那比在版上打嘴炮還有用得多...。多謝A菜兄的精闢論述與導引......從事情發生到現在,還真是辛苦了客服人員,也因為幫忙我的客服人員,讓我了解到台哥大是有心解決的而我自己這段時間也深深的體會到,看在各位網友眼裡的笑話(鬧情緒,抱怨,故意違約,打嘴砲)著實的也只是自己的知識不足(又渴望上網尋求溫暖罷了)所以我也不想再無限迴圈的爭論著誰對誰錯,讓對方肯聽你說話,比你說了什麼話更重要,算是我不經一事,不長一智再次的感謝A菜兄,肯用心的(了解我的訴求),多謝..感恩.....最後基於對看笑話的網友有個交代,...........因台哥大願意用三百塊的通話費當車馬費,讓我主動報案,而我考慮了幾天,希望以台哥大名義捐給弱勢兒童營養午餐.所以我明天(禮拜一)會打一通法律諮詢,如果諮詢對我有利,那我希望台哥大也捐三百,共六百如諮詢結果我只能報案,不得異議.那我也只能照做
我也是遠傳用戶,我是收到11月帳單才發現我有使用小額付費是分了兩天購買,一天各兩筆,兩天下來是4筆購買智冠遊戲點數,總金額為6000元而且也有一筆國際簡訊,是傳給85251368528這電話號碼傳簡訊的時間是在購買遊戲點數之前,不知道是否有關連?那我也有在信箱收到遠傳個人帳戶密碼已更改成功,新密碼為xxxx的mail時間點為購買點數之前,國際簡訊之後比較納悶的是為什麼購買遊戲點數的簡訊我都沒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