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一大篇我只覺得那個被欺負的女學生和男友怎麼還能當作沒發生過這件事也許是怕麻煩怕惹事生非這種鴕鳥心態讓我覺得很生氣!我本人就是個很正義的人在路上看到別人亂丟垃圾是會當場罵他(然後快速飄走...)遇到惡劣的小孩也是會指著他的鼻子糾正但是這種正義感有時候也要看場合和對方對方如果是流氓而且又把我惹火我想我應該是閃遠一點 但是會想盡辦法從暗處捅他一刀(就是來陰的.....)
雖然這篇文章看起來有點...,但還是對於作者致敬一下。從這個問題中,那個老幾的行為不是一天二天了,應該要從附近的人解決起:1. 大樓主委、里長應該要負點責任,最起碼要跟警察局關係好一點,警察要能快一點來。2. 大樓住戶要團結一點。3. 發生這種事,要找幾個朋友跟你一起回家,最起碼頭幾天要這樣。
阿勒...這是在我進淡大前半年多的事啊@@我都不知淡水這麼恐怖...看來以後得小心戒備了......進大學後就常半夜出沒倒沒看過這種情況發生...希望是我好運......畢竟那地方離我住的地方騎車不用兩分鐘...
板大真是正義之士,敝人也有過類似際遇,為護陌生受欺負的女生挺身在街頭與惡霸搏鬥,可惜雙手難敵六拳,懷了身孕的老婆又在旁(投鼠忌器),還是敗下陣來,平白捱了幾拳,黑眼圈持續了數週,不知如何跟同事朋友說起,只恨自己沒實力就愛管閒事,從此我就對正義死了心,看到這篇文章,就想起數年前年輕氣盛的我,奉勸各位,千萬不可與流氓單打獨鬥正面衝突,後患無窮, 結論: 台灣公權力不彰 根本沒有正義
還好樓主不是拿ASP(美製防身甩棍) 否則照頭那一下,對方大概直接到創世基金會報到了(植物人)也別找黑道了(除非是宗親長輩才有可能盡力幫忙)先找個好律師(以免被反咬) 如果對方執意上門找碴 就見招拆招(對方拿槍當然要閃)
麻煩你將本件內容詳細記下前往警政署要求重新調查 或是去地檢署投告 記得要留下影音證據我同學之前也在淡水吃過鱉 他當時是用私了 就是找兄弟打回去...但是被警察抓總之一定要跟檢察官說明員警直法不夠激極 有明顯吃案行為 要記得 上司釘下司的道理 上面的大頭很怕上新聞 要讓壞人被提報流氓 只須2人做出密密筆錄即可.我家附近也有一個自稱大學教授的人在跟人家敲詐錢財 我就直接要求將他申請提報流氓 現在呢? 他乖的勒.地方員警沒用.請直接找警政署 就醬 我每年繳那麼多稅可不是繳好玩的.該用則用.該省則省 相信我 正義不是不到.只是常常遲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