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K5543 wrote:
別跟我說你會吞下去!
誰跟你說我會告警察過失傷害!? 這是你的邏輯,不是我的!
我的邏輯是請警察照SOP,量現場,作筆錄,報案三聯單
板主的案例,救國團雖沒有傷害過失責任,但應善盡照顧之責
老師都研判傷勢嚴重了,還要家長來送醫院
主任再三聯絡都不回是怎樣?好逮也作作表面
還有請告訴我,哪種保險"小擦傷"可以理賠?賠多少?
有人說樓主講的未必是真話或避重就輕
那請問,說人家取暖的,你又了解多少真相?...(恕刪)
前面說過了~第一時間有通知家長送醫了不是嗎?
難到因為沒有直送小孩到醫院就讓小孩傷勢惡化了嗎?
還有~只要是平安保險~有就醫單據就可以申請理賠~這跟傷勢的嚴重與否無關~
就算是小擦傷~你提的出單據一樣可以申請理賠~懂了嗎?
老實說~單就板主說明的事實~我覺得會被判敗訴也是應該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