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dimdunk wrote:
他再後悔他老婆再生氣無奈都是多說的後面還有一堆刑責要面對處理:現在對方家屬不想和解直接提告他們伸請調解對方不知道是否會出席他們問對方多少金額能和解對方丟了一句「你們要拿多少來和解」我叫他們快請律師幫助但我們都不知道要去哪請可靠的律師現在有幾個問題1.和解金是否還是請對方開比較洽當2現在他老公怕拖累我同事跟剛滿週歲的小孩想離婚但若是判賠他老公付不出來是否同事必需共同承擔?有解嗎?3是否調解不成走法院上訴到底通常判賠金額較低?...(恕刪)
酒駕撞死人真的很惡劣,若又想到脫產,那就又更不可原諒的惡劣了。
刑法第185-3條已修法,酒駕肇事致人於死,處1年以上七年以下,所以已經沒有易科罰金之可能。唯一機會是成立和解且被告不是累犯,那尚有一些機會(亦只是一些機會)求得緩刑而可無庸入監。
所以除非想進去關且一輩子脫產,否則應該是用盡一切方法與誠意去跟對方和解,縱然去向對方跪、去散盡家產賠償,都只是基本的方法與道義,所以誰先提和解金有何差別?重點在被告是否真有誠意去懺悔跟賠償。
至於是否需要請律師?這種案子倘若真請律師,也不需如樓上樓友所提需民、刑事三個審級都請而浪費錢,頂多在刑事一審請一個很有能力跟誠意的律師,幫你跟對方談和解,一成立和解,所有後面其他的司法訴訟就多解決了,若未能和解,後續所有其他的司法訴訟也無庸請律師了,因為既沒意義也是浪費。
最後附帶一提,每次在01看到法律疑問(各種層面都有),我若有空,多會盡量幫忙回一下,但是不知為何,大部分的發問者都不見得會聽進去,反而聽一些道聽途說之方法,搞得我後來不太想再幫忙。所以想補充說一下,上面的建議是專業而有經驗的,就照著去作吧,若只想脫產,那除了進去關且一輩子不能有財產外,良心的折磨也是一種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