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703390118 wrote:
謝謝喔~~律師費都超...(恕刪)
1.車禍沒有立即報警
2.簽下賠款書想反悔
以下你說什麼敲竹槓,不想理他而被對方告詐欺什麼的,都是你自己的說法吧... 這樣的行為一般人都會直覺聯想你逃避不負責
3.車禍糾紛變詐欺是否太誇張...
沒有前因就不會有現在後果,你還想申訴警察,上來這裡問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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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在想目前這個局面看能不能因此免責不用賠償或少賠然後上來發問?
像我雖然不知道那位屎先生躲到那裡,但還能用支付命令,或者直接去找那位收受女,
只是後續的動作會比較瑣碎,所以在找合適的時機...當然直接堵到人談是最快
(話說你竟然會把s703390118 id借給那位屎先生,看來似乎交情不淺)
題外話,你說的良莠不齊...一般計程車工作真的也很辛苦,都是辛苦賺錢,車子損失,
這期間應該都不能工作,如果危急到最急需的生存...繁瑣的法律求償動作應該會勢在必行
個人建議你好好跟對方溝通談賠償,別學那位屎先生那種一皮天下無難事的損人又害
親友的小屁孩不負責任個性,也許矇騙別人的真心得到一時的利益會一時的開心,但
夜路走多總有跌到屎坑的時候,還是務實點好
s703390118 wrote:
謝謝您,我有欠他人情...(恕刪)
1. 你的邏輯有點怪,像你說的:承認當下為了息事寧人而簽下同意他維修的賠款書~~而且也有先拿一千給司機吃飯過日子
然後你就認為自己太吃虧就不處理這件事然後讓警方找上門?你應該知道拿一千給司機吃飯過日子的一千是能撐多久,司機也是有家人的,你後續認為吃虧沒有跟司機作後續賠償溝通然後就不理這件事的後續?我猜測啦,你是不是認為你有給一千塊應該不算詐欺,只是債務不履行?然後礙於繁瑣的刑民事程序,對方或許會認賠了事?
我不知道實情是不是我猜想的這樣,也許另有其它隱情你沒有PO出來而造成我的誤會,只是就你的說法,我就是直覺這麼理解這個事件,而且之前就說了,生存對每個人很重要,你們的車禍糾紛真的讓司機無法過生活,相信再怎麼繁瑣的法律程序,對方也一定會爭取應有的權益的,不然反而吃虧更大!
2. 還是建議和司機先生好好聯繫溝通,不然你請你家人出面打親人牌,要好好表現出負責任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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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對於你提的屎先生有幫派背景有點在意,如果你所言屬實,你有沒有想過試試我的提議,我私訊傳給你,希望你能把你知道的私下交流分享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