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 wrote:
若『一諾千金』就能成交的話...
其實客戶在電話那頭答應34000這價格能接受
到現場就不該再殺價了...(恕刪)
唐朝 wrote:
若『一諾千金』也能用在動產買賣上
那滿街晃點業務員說『我一定會跟你買車』
若晃點不就得背上背信罪?...(恕刪)
同意!
每個人心中都有把尺,做什麼事該用什麼態度標準各在人心。
不知道說樓主沒誠信的大大,有沒有看到 hkj0516 大的回覆,我比較有興趣的是當遇到這種情形時,你們又會怎麼說?
hkj0516 wrote:
可是我有想到萬一星期一的時後,第一位買家說不想過戶了,也沒白紙黑字,那樓主不就被"莊孝為",除非都是立即的下訂金,樓主還是有權力賣給自己想要賣的人。
樓主自認倒楣嗎?! 這東西本該這樣,白紙黑字。 今天樓主面對的是社會人士,不是同學、朋友、親戚,是有可能發生"被賣了還幫人家數鈔票"的情況!
對方一來馬上嫌東嫌西又殺價,那是樓主好說話,要我就跟他講明不賣他馬上掉頭走人,沒必要跟他多說。
怎麼我感覺有不少人都沒被騙過呢?! 這麼的相信陌生人。
我承認,我就是被耍到學乖了。
。 說的跟做的往往差很多,尤其是"這"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