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打死都不裝eTag,就是吃定了政府的能力不佳,所以車牌辨識率想必也好不到那去,上高速公路後如果車牌被辨識出來了,頂多開多少就繳多少.辨識不出來,就算我想繳也沒地方繳.另外也請政府發給所有超商類似查詢證明的文件,可以證明車主在某日有到超商查詢過過路費需要繳多少?政府說三天內需要補繳,但如果我三天內到超商查不到我需繳交的金額,代表政府的辦事效率太差,請超商給我一張證明,證明我在三天內已去查詢過需繳金額.剩下的,就看這個財團養的政府要怎麼追這些呆帳.
asaoka11 wrote:如果不裝「遠通」的ETC,就算是想用「中華民國」的新台幣來付通行費也不能上「中華民國」的國道。若這樣的規則出現,那法律所保障的貨幣價值不就沒了。感覺有點怪怪的。 所以大法官說違憲 一定要讓不裝的人也能上路所以現在不裝也可以上路 只是沒9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