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把加拿大看的低了,告不告的了要看法律,和國籍完全沒關係。

對於誹謗/訪害名譽,加拿大法和台灣法相當不同,光是被罵兩句,基本上不用想告。

ayutwn wrote:
要告也是到加拿大法庭告,對方在多倫多。

如果是這樣,豈不是要我吞下去,任由對方在網路囂張?


看來是這樣子沒錯。
Sony Nex-3, Voigtlander Bessa R2A, Nikon FM2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