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跟版上某個yahoo兄弟當兄弟了..兩個都是理由一大堆..自以爲沒錯...你的口氣才是來吵架的吧..還說什麽不是來吵架的..論單純的討論,台電收取遲繳金那裏又不合理了?而且你又嘴巴講不願意讓政府多收你一毛這跟政府又有什麽關係?國外的民營電力公司遲繳也是要收遲繳金你也能扯到政府去,你真了不起...
凡是公家單位的應繳款項, 都有滯納金的規定, 像稅款、規費、公營事業應繳款項等但滯納金都有個上限的規定, 像是最高收到5%, 最重的是健保費的100%上限這是一種強迫繳納義務者儘早繳款的一種手段, 像健保如果很多人欠繳經費就很難運用像民間公司也都有類似的規定, 像信用卡遲繳也會有很高的罰則, 有的還罰1%之多換個角度想, 這也像欠人一筆錢, 逾期未還一樣可以加計利息一樣
johnjohn0616 wrote:你可以跟版上某個yahoo兄弟當兄弟了.. "你可以跟版上某個yahoo兄弟當兄弟了.."剛剛就有人講過了~你太慢~~哈哈哈哈~~然後又講一推剛剛講過的話~~你詞窮了喔???哈哈哈哈哈~~~唉優~笑死我了!
鈴木服雄 wrote:沒您那麼閒~不好意思...(恕刪) 這就是你的不對了,若是台電沒有列出這項條約而罰款,你當然是有理有權抗議,但今天是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而且是"每一期"的單據都有印出,一個從來沒有仔細看過規章條款的人,被罰也沒話說另外,不是只有台灣才有這項規定,國外也有相同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