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酸文,都對,在法律上都站得住腳,沒有問題!
但立論上,有可以討論的地方。
很多人提到,這種個人衛生用品、私密用品,基於衛生安全考量,拆封就不能退。但是,只要是 "網購",拆封仍是可以退。換句話說,在利益衡量之下,於網購的情形,"衛生" 就顯得不那麼重要了。其實不應該這麼說,而應該是,衛生問題是可以被處理的,例如經過符合醫學規範的消毒是可以解決為生疑慮的。既然保護網購的利益高於保護衛生的利益,或者說,在網購的利益下,廠商有責任去解決衛生問題,那麼,我們是不是可以去想一想,是不是有其他的利益,可以讓廠商仍願意去解決、克服衛生問題呢?
我相信有很多經驗,很多情況,在實體店面,買錯東西,不退錢,但是可以換貨,很多廠商提供這樣的服務。的確,這不是法律上廠商的義務,卻是服務的表現。更遑論,假如這東西是在costco 買的 (父親節,costco向來有刮鬍刀專櫃),不但可換,還可退。不是嗎?
因此,重點不在於廠商 "依法" "依衛生" 不給換。而是在個別消費者欠缺議價能力,廠商不鳥你,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