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是當事者...說真的誰也沒辦法說他這樣不對,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要走...只是當初說好要一起走下去,卻因為生病而提早離席,真的很心酸吧~~人不能生病,一旦少了健康再完美的愛情也會蒙上陰影....有個親戚,照顧自己的老公20幾年(中風)看起來比實際年齡還老上10幾歲,整個人也鬱鬱寡歡...你說這是愛嗎??? 這是無奈啊~~還好的是他有要成立信託會出錢給他老婆安養...不然法官也不會判離吧~~~
這個新聞到現在最好笑的是所有人大概都認為男主角是有錢人,所以全家的財產只有先生的沒有老婆的,所以丈夫的施捨有多少就算多少如果今天反過來呢? 我們會看到甚麼? 同樣的判決,恐怕就是夫家說老婆想靠離婚來奪產,社會又會站在那方或者今天女主角女強人,男主角是吃軟飯的,又會怎麼看?其實整個新聞真正牽扯的是婚姻之間財產互動分配的問題才是重點吧?老婆的價值多少,反過來時老公又價值多少?整個新聞給我感覺倒像是有錢人欺負沒錢的,或是傳統台灣女性在台灣社會中低落的經濟地位
唉!這是什麼樣的社會呀!結婚都超過20年,就算沒有感情,好歹也這麼久的時間了,老婆才中風,先生就離開!不知道先生是在什麼樣的心境下做出這樣的決定的,選擇離婚又是為了什麼??一個中風的病人已經夠難過了!還得面對這樣的結局…
island wrote:看蘋果日報的報導的內...(恕刪) 我記得今天看新聞報導,有採訪到女方的母親,她表示無法接受交談過程中好像隱隱約約有說道,女方母親同意男方納妾,不過對方好像要名分(講的不是很明顯,有點語焉不詳,傷心下言語難免,有興趣的人繼續關注)以法律上來說是說的過去,道德上恐怕很難讓人接受,不過如過硬是要如此女方是否可以要求一半的財產?畢竟這是兩人共同打拼出來的,這種判例很多
這種事本來就應當以當事人意願為主吧!既然他不願意,訴請離婚,有哪條法律可判不准勒?成植物人是其丈夫所害嗎?哪來所謂的"負責"?這種沉重負擔,本就不是常人所能承受!何來罵名之有?誰又知躺著的人怎麼想?互相牽絆就叫真愛?旁觀者總能一派輕鬆,扣其道義責任四字,就要人守住一輩子!
那你這麼說你是希望有一天你的另一半也如同那位婦人有一樣的情形你會把他安樂死是這樣嗎?是這樣的嗎??(比方~不是你)~~~~~~~這麼說的話也未免太狠了~~~別人說不定還想活但你卻提早了結了他的生命你這更自私~~~~假如你是為了他好取得他同意那沒話說~~不然你也是為了另有女友而做乳此之缺得事那現世報很快就來了~~~但像這則新聞中的女主角是為植物人在沒取得本人同意的情況下或女方家人的情況下你還是會想把他安樂死嗎??~~你比新聞中的男主角還男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