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很簡單:違法行為、危害道路安全、破壞景觀市容,此風不可長
說要拿的朋友,也許你們覺得是一種同情心同理心
但是如果有一天
你趕時間,路口被這些人阻礙了交通,延誤了你的大事...
或是
你行經路口,跟這些人發傳單的人發生了交通事故,被法律判你「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或是其他突發狀況,造成公眾或是你個人的傷害,
我想,你不會贊成這種工作的...
有機會可以去交流道口看看
前幾天去客戶那邊,才從林口交流道下來,
可能是附近在推建案,大概有20~30個人在發傳單
這些人在車陣裡不斷穿梭,造成綠燈要起步還要讓他們
更誇張的是在車陣裡奔跑、嘻戲的...
有人說他們找不到工作
那怎麼我看到有一半是好手好腳的年輕小伙子?
總之,每天在路上要跑超過150km,這種狀況履見不鮮
所以我是不會拿的...
原因無他, 這明明是一種違法又危險的行為, 要發傳單或賣花, 就算再貧苦也有其他方法可以進行, 不管是挨家挨戶發傳單或是定點在街頭發送, 都比在車道穿梭發東西安全有保障, 但是這些人為什麼還要到車道上面做這些事情?
台灣的民眾對於某些錯事都太過感情用事, 以致於讓這些人食髓知味所以一錯再錯, 大家因為他們可憐而容忍他們在車道的行為, 也因為他們可憐反而助長這種行為在商業上的需要性, 這樣一來, 到底是誰造成現在這種車道發傳單或賣花的可憐景象 ? 而這些人, 也是在"消費"自己貧苦.
還記得週六的颱風夜嗎? 我晚上清晨三點行經建國高架橋下, 居然有老婦穿著反光衣跟帽子在賣玉蘭花, 同行朋友本來要向他買, 我馬上阻止朋友, 當著面擋老婦財路, 對於這種人, 我一點也不感到抱歉, 一來讓他知道, 這種天氣與時間地點你出來做生意, 你不僅是拿自己生命開玩笑, 還是拿別人的行車安全開玩笑, 如果這種時候出來賣花可以讓你的可憐加倍, 那你如意算盤就打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