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emin33 wrote:
(文長不好意思)(...(恕刪)
1. 看不出對方有事證能證明是你家小狗闖的禍。(#36樓大大就直接抓到重點。當然版主你可能沒告訴大家其他的事)。
2. 要對方明確舉證(家人不算)。但既然對方已經提告了,也可以等開庭對方舉證再說。
3.除非對方能舉證,千萬不要支付任何金錢,也不能道歉,特別是錄音,文字絕對不行。(好像太慢了)
4. 立刻找個律師諮詢,連打官司一庭才五萬元,對方既然已經告你們了,這個錢你省不了,趕快找律師。
5. 已經被對方告了,就全交由律師出面處理,由法院判決。
6. 既然對方已經提告了,那你們不用再跟對方見面,也沒必要在非法定調解場合見面。你們就好好的過自己的日子。有處理的必要律師會告訴你們。
7. 上了法院沒有滿天開價這事。原告要提出求償的理由及支出原因,#36大大說的原告舉證義務及責任比例原則是重點,他父母也是有責任的。
8. 在做筆錄前,要先跟律師談過,請律師一起去以律師的建議做。筆錄作錯了,你會從贏變輸!
8.千萬別回任何存證信函,完全沒必要。原告律師在找不到告人的事證時,常用這招來"套"被告掉入自己挖的陷阱。叫你們去做筆錄也是一樣的招數。千萬記得,別自己給對方任何對付自己的事證。
最重要的是"千萬別找黑道!如果對方找黑道一定要交由警方處裡"。
看了4樓PO文,只有幾位有法律經驗的。建議你直接找律師,這裡大部份的意見只會害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