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能為酒駕立法做些什麼?

你誤會大了 , 連我自己都否定台灣的警察喔!!

" 問題是 , 台灣的警方/法院/檢察官太過軟弱與無知....有法在手卻不願意徹底執行 "

我要探討的是 , 是我們的法不夠嚴峻還是執法者不夠凶狠還是執法者有太多顧忌??

法不夠嚴峻 --> 那就是立法的問題 , 這可以用人民的選票來改變

執法這不夠凶 --> 法治教育不足 , 執法者信心不足 , 執法者太多可以自行判斷的空間

美國警察執法不用擔心上司不挺 , 而且他們沒有太多執法者可以自行判斷的模糊空間

他們收到命令執法沒有懷疑空間

執法者太多顧忌 --> 太多人找關係去關說 , 犯錯的人還故意鬧到媒體來採訪混淆是非

在上位者沒給予足夠信心及法源的支持

但是!!!

我還是深信 " 依法執行 " 的基礎原則

法的規範要超前犯行 , 不足的要補足到執法人員安心執法 , 才能遏止犯行
你又能為酒駕立委作什麼?

holmesyang wrote:
今天是母親節,轉到新...(恕刪)


欠的是少一個酒駕慣犯一次撞死幾名立委與法官,然後整車直撞進立法院大門
希望有立委被撞死,

這樣才會有嚴格的酒駕法律,

大家一起集氣吧!

至於誰該死,

上帝已經選好了!

啥都做不了, 因為立委及其親友大多屬於那類族群
兩黨都廢物
至今仍然拿酒駕沒有辦法

holmesyang wrote:
今天是母親節,轉到新...(恕刪)


發起啤酒花運動佔領立法院!

對岸的酒駕馬上拘留,且不得關說確實有效。 



武警隊長酒駕都照關,確實讓代駕這個行業興起,且酒駕降低了很多。


這兩年參加過的聚會上百場有吧,沒看到喝了酒還敢開車的。況且萬一被關兩禮拜沒上班,被老闆問起上哪了,回答酒駕被關還挺丟臉的。
人不怕死,最怕要死不死。
不是野不野蠻的問題,支持引進鞭刑。
一鞭下去血就泊泊流出,看一次就知道了。
tacoseer wrote:
對岸的酒駕馬上拘留...(恕刪)


我覺得對岸這也不夠重

台灣很多人應該不會怕

總之酒駕改成這樣:

1. 不需肇事,本刑3-10年,簡易庭,一審定讞,不得緩刑,最速件一週內需完成判決、並執行。

2. 酒駕肇事致人於死者,同「加重殺人罪」判處。

酒駕基本上沒有被冤枉的,沒有冤獄問題,直接抓去關(至少3年)就對了
嘘は真実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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