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9 條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第 172 條犯第一百六十八條至第一百七十一條之罪,於所虛偽陳述或所誣告之案件,裁判或懲戒處分確定前自白者,減輕或免除其刑。有期徒刑2個月起跳雖然不能判緩刑, 如果判6個月以下, 也有得到易科罰金的機會不過, 對方如果真的讓法官火大, 就不一定了法官的自由心證, 很難說...
PhoebeMewmi wrote:第 169 條意圖..不過, 對方如果真的讓法官火大, 就不一定了法官的自由心證, 很難說....(恕刪) 謀事在人 成事在天就看他的命了看他那些高貴的祖先 能不能在大陸發功保佑他(他常提祖先)
Petruchio wrote:我告誣告罪 對方 ...(恕刪) 我是不知道案件的詳細內容啦!.....但是檢察官起訴不一定代表你官司一定會贏喔!....誣告罪成立的要件很困難!起訴的檢察官一定要很積極的舉證對方的"犯意"和"犯行",法官才有可能採信!希望那位檢察官能有時間跟很認真才好吧!.......再加上正式起訴對方一定會請律師,有沒有律師辯護會差很多,我如果是被告的話,寧可不和解,錢拿來請律師,一審輸了還有二審,這種案子二審審畢至少要三~五年跑不掉吧!....所以,現在高興還早了一點吧!......
tsaichan wrote:我是不知道案件的詳.一審輸了還有二審,這種案子二審審畢至少要三~五年跑不掉吧!....所以,現在高興還早了一點吧!........(恕刪) 有恆為成功之母他還有攻擊我朋友的案子總之盡人事 其他的就不用想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