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會CPR,真的遇到狀況時,你敢救人嗎?

ur83friend_1 wrote:
[好撒瑪利亞人法]h...(恕刪)


即使有這修法通過,
還是免不了會有人堅持要告,
因為警察無權責判斷是否免起訴,
在家屬堅持下有人告了只能乖乖照送地檢,
由檢察官決定是否不起訴,
若是中間有啥比較模糊的地方,搞不好還是要開偵查庭調查問話,
要是被家屬咬定是肇事者,現場又無人證或監視錄影佐證,
那就只能乖乖找律師進法庭再去跟法官解釋吧.....
就算順利的話,折騰一圈全身而退,那還算好,
不順利的話…

無後顧之憂這件事我可不敢想...
親人或認識的人會幫忙施以急救,
不認識的就幫忙打119跟維持現場不受二次傷害。

很多醫療專業的都說你根本不知那人的情況,
貿然施以急救其實不一定是正確的,最正確的就是打119先。

不然有時候公親變事主,你大概也沒預料到會這樣,會很嘔。

henry999 wrote:
車禍案件我會...(恕刪)


我們上課時也有講到車禍案例。講師提到車禍後昏迷趴在方向盤上,如果留意到安全氣囊沒開的話,不要輕易移動傷患,因為很可能你一動他之後安全氣囊才爆開造成更嚴重的傷害。所以照我的講師的說法,遇到車禍這種事還是留給消防人員來處理比較好。

angusintunghai wrote:
貿然施以急救其實不一定是正確的,最正確的就是打119先。...(恕刪)


我上課時學的是:一般情況當然先打 119,但如果當下急救者判定嬰兒需要 CPR 的話,建議是先為其做至少 2 分鐘 CPR 後再打 119 或去拿 AED (假設沒有別人可同時幫忙的情況下)。
救人不需要理由,
不救才需要。
如果不是至親摯友,
我不會施救。

finzero wrote:
救人不需要理由,不救...(恕刪)



1.我個人有EMT1
2.被我CPR過的人也包含72歲的阿婆,所以會不會斷肋骨應該是病人當事人身體關係,而且即便很用力了還不保證我是有足夠深度的,尤其是在救護車上

AHA在2015的新修正版CPR指南就有提過幾個CPR的無效因素,其中一個就是深度不夠,所以如果要壓就不用擔心了,但是患者真有骨質疏鬆,也沒法預防,一定會斷

再來,非專業版(台灣翻譯成民眾版)的就是一直壓就對了,沒有人會叫你吹二口氣,所以我不清楚哪裡來的衛生問題
當然如果你會"暢通呼吸道"那是更好~~

我是會救啦~~
我們只是協助到救護人員抵達的這段時間,
被告就被告,至少自己盡力了
94年參加過急救員訓練班
有拿到證書(因為公司需要)

不過老師私底下有說
因為,我們使用頻率太低(確實94年至今從使用過)
如果能打119還是打119
感謝各位大大的以上回覆,昨天發文到現在我又想了想,如果當下只有我會CPR,我想會把「不敢」克服掉,去實施CPR,因爲我公司也有提供急救人員課程,我也有順利拿到,人性就是這樣,救人勝過一切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