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元 wrote:
但他一直罵,其中還穿叉國罵...(恕刪)


這可以告他公然侮辱,罵髒話是有公告價格的。

網友整理出的「台灣罵人價目表」如下:

罵「X」 只是台語發語詞 無罪

罵「賤貨」 判賠3千

罵「敗類」 判賠3千

罵「婊子」 判賠6萬

罵「米蟲」 判賠6千

罵「下流」 判賠6萬

罵「白痴」 判賠5萬5000元

罵「智障」 判賠5萬元

罵「人渣」 判賠30萬元

罵「死番仔」 判賠10萬

罵「神經病」判賠30萬

罵「王八蛋」判賠1萬

罵「幹X娘」判賠8萬

罵「更年期到了」判賠兩千

罵「賤人就是矯情」判賠5萬元

罵「不要臉髒東西」 判賠2萬

罵「你去吃屎啦」 判賠2.5萬

罵「頭殼裝屎」 判賠5萬

罵「特殊性關係」 判賠100萬
"NIKON D200"+"12-24 F4"+"24-70 F2.8"+ "50mm F1.8"+"70-300G VR" +SB800
恢復徵兵制度可以讓血氣方剛的年輕人正常些~不成熟的人太多了
我雖然被椅子絆倒,但當下有抓住旁邊的架子,在跌倒前手有撐住,所以沒有摔傷,店內有監視攝影機,老闆已經口頭允諾給我使用當證據也會出面幫我說明那天發生的狀況,記憶卡我copy好了,晚上我會再跟對方談合解,至少先把影片給他爸跟他老哥看一下,還原一下當時現場,現在是他爸跟他哥最兇,講話最嗆,好像就是想我把打死的口氣.....

其實我是傾向對方可以撤掉告訴,他們那邊感覺好像是很會惹事的人,我不想沒事找事,其實我不是怕他,最近很多事要處理,實在不想把心思放在這種無聊的事上。


Mirage-Ulysses wrote:
森元大 印象中好像...(恕刪)


以前是我個性不好,耐性不夠,不過現在已經收斂很多了,這次算倒楣。
森元 wrote:
昨晚帶女友跟我媽出...(恕刪)

遇到這種整天想找麻煩的小屁孩,就離的遠遠的,最好不要有任何交集,連說一個字都不要.
他整天閒閒,我們還要上班工作.
另外你的行為也不可取,當大家的面打臉小屁孩,讓他很沒面子,當然你就變成出氣筒了.
森元 wrote:
昨晚帶女友跟我媽出...(恕刪)


你被絆倒就有受傷
去驗傷也反告(沒商不會大力往自己家的椅腳踢幾下 說回家沒想到越來越痛)
再加告公然侮辱

還有一招就是影片po到爆料公社+聳動標題
一上新聞他家再兇都乖的跟龜兒子一樣
森元 wrote:
昨晚帶女友跟我媽出...(恕刪)

這不算正當防衛嗎??
對方先嗆聲,也先動手……自已爛卻受傷
樓主就要被告??
我覺得先問問法律專長,應該作筆錄就不起訟了吧??

森元 wrote:
昨晚帶女友跟我媽出...(恕刪)


早知道對方要告就直接開扁打夠本了...
沒事..雙方互告傷害就好了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社會事還是要社會處理~
看看有沒有認識的地方大老出來協調一下!
不然還是會有後續的!

這種事還講證據?你是讀書獨到頭殼壞去了嗎?
要是我人被你處理了,街上遇到還會跟你講道理?

惹了事就別怕事,就算動刀動槍也要讓對方知道你不好惹~
對方講話太昂聲,就找些小朋友把他家掀了~
怕了你就輸了! 給他幹下去就對了...
自然要和解求饒的是對方而不是你~ 切記!
figo1958 wrote:
恢復徵兵制度可以讓血氣方剛的年輕人正常些~不成熟的人太多了..(恕刪)


同感,個性會被磨的較圓融一點點.
森元 wrote:
我沒受傷...(恕刪)


你這就理虧了,要告互毆成立就要都有傷
除非你有證據是他打你然後自摔....監視器畫面有嗎?

你就去驗個傷,說你被他絆倒然撞到手跟腳還有頭
回去都昏昏的,睡覺也睡不好
這都是可以提傷害證明的

如果你堅持你無傷
他現況是頭破血流了,他告你過失傷害,你勝算不高喔
--------------------------------

補充
既然有監視器畫面,那就不用多講了
給他去告吧...
證據很明顯是他先惹事然後自摔,檢方那邊大多直接就不起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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