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胖! wrote:Google尋找我...(恕刪) 都拔sim卡了下一步不會做雙清嗎?確定這些動作會有用?如果有任何的動作是有效的,手機交易還有何安全性及隱私可言?找電信商應該也只能給你最後的訊號紀錄一個非常粗略的地點而已而且許多人最後都是賣給通訊行,要這最後的訊號地點又有何用?還是查一下google裝置記錄是否有IMEI碼報警比較快
大胖! wrote:我也覺得對方不聰明...(恕刪) 原來google現在已經不能查了啊?太久沒用了,那我還是自己記一下比較保險如果手機盒子沒丟,裡面資料應該會有才對通常不聰明的人會找聰明的人弄那只能祝你找回手機了台北市警局網站有看到一個「手機序號自主登錄建檔及查詢」所以有序號應該還是有助於找回手機
blood0819 wrote:原來google現...(恕刪) 那有可能哦,畢竟我是遺失,不是被竊,小案子似乎不能調資料,警察也跟我說很明白,他們實務上確實沒辦法不然理論上就算沒sim卡,應該也能用基地台定位吧?不然緊急電話怎麼打要是imei能用上...我立刻就把它挖出來!
Dwing wrote:有沒有人知道私下和解再告對方,算不算 誣告?...(恕刪) 對方留有雙方已經和解的證據,一般是書面簽名你再提告,對方就會用此防守了,已經和解了(通常內容會寫不得以此再為訴訟理由)再說...要反告誣告罪,要他提告的內容是"非事實"如樓主的案子,對方是真的有撿到遺失的手機沒還這是事實...
mark0826 wrote:對方留有雙方已經和...(恕刪) 和解是不是只對民事和刑事的告訴乃論罪有效呢?不然...A砍斷B的雙腳(非告訴乃論罪),然後私下給錢和解,但只要被警察還是檢察官什麼的知道這件事(無論是B主動告知還是不小心透露),如之前幾位大大所說,他們依法一定要上訴,因此A一定會被定罪,但A是否有法律上的手段能反擊B則是我想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