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笑憐 wrote:
不要臉這件事,我認同~
過20歲還賴在家裡白吃白喝的
都算是你說的不要臉範疇
我倒沒有那麼嚴格,
我採取的是比較傳統的方式,
男女未嫁娶之前,在父母的心中都還算是小孩子,
但是既然已經結婚另外成立家庭了,
就不應該跟夫婿一起回娘家白吃白喝住一年,
這真的說不過去,
老人家疼愛自己的女兒,願意養自己的女兒,那也OK,但是沒有這種還要幫親家養兒子(女婿)的道理,除非他們有困難,
樓主或許沒有把情況完全說清楚,
但是僅從樓主所說的去判斷,
我想在01上任何一個有尊嚴的男生應該都不會想要賴在岳父岳母家白吃白喝住一年,
就算真的要住,任何一個有尊嚴的男生應該都會拿錢出來給岳父岳母貼補家用,
不過好像扯遠離題了,
我當初的原意只是建議樓主要去跟媽媽溝通一下,看看是否可以讓她的姊姊也負擔一些費用,
畢竟她姐姐是跟老公一起回家住,而且還預計住一年,
另外可能還得照顧她姐姐的小孩,這其實很累的,而且小孩子的花費其實很多的,
一個家庭平白多出3個人吃吃喝喝一年,這筆負擔不小喔,
反正我建議也給了,就不歪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