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ert0861 wrote:
剛和其他人討論,沒想...(恕刪)

因為台灣最愛用的應注意未注意,所以會變成您也有責任,除非是後車撞前車,或停在停車格他自己來撞,不然很少無責的。
車禍這種鳥事
誰都不想遇到
真遇到了...就耐心面對解決一次...以後就懂了!!

車禍責任依據是車禍鑑定(人要到場說明)
1.鑑定一次3000元
2.鑑定報告下來後再進行調解
3.調解無效才可提告

我是走到2.就結束了(因為我無肇責)
沒鑑定報告...明明就是錯的一方...也會跟你揮的亂七八糟
拖的越久...錯的一方都可以講成對的了..會越來越荒謬!!

調解和法院都是看鑑定報告...不是雙方在那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所以車禍鑑定說明會...一定要到場說清楚!!(對方沒去你就賺到了)

無冕王 wrote:
車禍這種鳥事誰都不...(恕刪)



超瞎的啦.....剛接到警局來的電話,說對方也要提高我過失傷害

原來現在大家都這麼不要臉,犯錯的人還可以這麼搞

robert0861 wrote:
說對方也要提高我過失傷害

過失在前...傷害在後...所以要有過失..才有傷害成立!!

不知你的車禍詳情
如果不想和稀泥
車禍鑑定是跑不掉了

車禍鑑定...若拿到無肇責判定
後面就隨你好好陪他玩了
遇到做錯事又不肯認錯的人...就是連本帶利要回來!
無冕王 wrote:
過失在前...傷害...(恕刪)


https://ppt.cc/feSx7x

藍點對方、黑點我
當時大家都在排隊等待轉,對方也是,但可能是他等得不耐煩

看到前面有空位,就催下油門突然衝出來,往前插隊

(對方從靜止狀態突然起步,且當時還是禁行中,可以左轉的燈號尚未亮起)

事故圖
A車對方、B車為我,A車從靜止狀態突然起步往右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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