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姆特 wrote:
閒暇之餘吃喝玩樂都來不及了
我記性不太好
但回想這一波出貨潮之前。
每一天 我不是到一百公里外 就是八十公里外
不然就是五六十公里外。
是每一天哦!
沿途該看的風景 通通都看過了。
[他們可以替我作證]
1.我這樣逛的最大用意, 盡量忘記我的煩心事。
2.看風景。
3.順便看看其它行業,找靈感。
4.副產品就是認識一些 俗稱的大正妹,表演者。 [他們都看過我近期 去百多公里外 或七八九十公里外拍的很多表演者。]
5.交一堆 算是很單純的男生粉絲朋友!
像昨晚 是農曆 頭牙 (我下午又到偏山區去逛過了!)
[晚上本來還要到150公里外的某一處‧‧‧算是玩吧]
[不過跟天菜女主持約好了,所以到50公里外拍她!]
[我要說的是‧‧‧

有時候真的不想再散心,只好跟我那些群友去風塵區。
他們覺得很正的大正妹,我都零感覺 我都沒感覺。
此外 又跟開三百萬車車那位小姐姐 要我陪她去看花。
另一位博士小姐姐,也是說她想看花。
連一位超務實的女老闆小姐姐,她還是要看花。
連傳說中 一億倍林志玲美貌以上那位,最近有跟她去賞過花了啦!
我根本對這些花都沒半點感覺
要我在那邊演好像也是在欣賞這些花,我實在是演到快翻臉了!
=
當世 有一人 就算跟她一同看一朵小小的花
我也會覺得是地球上最幸福的回憶!
不是阿慧! (阿慧 有一億倍林志玲美貌以上,但我對她,無感!)
[她的內在 有比大部份女生好! 但無感就是 無感!]
費姆特 wrote:
總結:有錢真好、少跟人爭論,對自己好一點!
哼阿!
這次我算是‧‧‧

已經開始在問柏偉想不想主持武林大局。
準備接棒了!
=
我一直在逃避最重要的那件事‧‧‧
現開始想正面面對試試!
你說的那些俗世間吃喝玩樂,對我來說其實本質上並沒什麼意義。
(其實又在我的四百萬字中,真正比較瞭解我的,會知道 其實我就是想要有一個現代版 尚方寶劍)
可以凌駕法律之上 直接處理掉很多江湖敗類!殘害無辜的敗類!
這遠遠比去風塵區找什麼鎮店之花,
還是跟對我比較好的那幾位小姐姐去看花, 還快樂很多!
太多早該處死惡徒 總被台灣法律輕饒。
那些無辜枉死的公道 哪討?
=
我是想想而已啦!
這事 做不到!
=
哥 你可以想像一下 每天吃美食大餐 天天吃 日日吃。
吃到最後‧‧‧只想吃最清淡的食物!
又好似我年輕時 看遍天下最頂尖絕世美女...
現在好了吧! 再怎麼美的絕世美女 我通通都零感覺了!!!
[以前好圖狼 還是其它幾位都會貼性感正妹。 永遠 沒有任何一次 他們貼的其中任何一位 能稍微讓我有一點點感覺!!!]
我今天才跟我認識的講 要娶 要生 最基本也要有一定的慾望!
但是我每次看見那些一般人都哈到快死的性感小姐姐, 我就是都零感覺!
我是要怎麼娶 要怎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