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影兜 wrote:證據確鑿又沒指名行使言論自由有侵犯誰的權利歡迎對號入座 建議報警將樓主抓起來用電話簿墊著胸部用榔頭槌下去不然把指甲一片一片剝下來也可以一定要找出樓主的健保卡查看看到底昨天樓主去哪邊看病這樣就可以抓到那位要收紅包的醫生了
火影兜 wrote:醫師暗示哥開刀要私下包一包還是被害者說都不能說,世界和平啊? 1.包一包?是包你的傷口?還是包什麼皮?請說清楚,以免造成誤解。2.暗示,是你自己認為的意義?或具有公眾認定的意義?請把原話說清楚,以免造成誤解。3.被害者可以說,更應該指名道姓的說!但若只是虛構,怕說了被告。姑且不論事情真偽,指名,只有侵犯該醫生的名聲。不指名,影響所有醫生的名聲。你好意思說行使言論自由沒有侵犯誰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