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一定會輸...
行使強制力為必須之時,當符合比例原則,使嫌疑人
之權利受最小之侵害,如您所言此侵害甚小,即便提
告,不起訴的的可能性甚大。
2. 公然污辱部份
要看前後語與用詞,是否足以毀損嫌疑人之人格權,
在此未見視頻,不便評論。
但若屬實,除可向政風、督察單位告發,亦可個人向
法院提告。
建議:
千萬不要告警察,尤其喝醉酒...
公然污辱只是一條,其他的你都不會贏!
警察可以反告你傷害(拉扯中一定有)
傷害附加民事(幾條傷害,就幾條民事)
如果2個人壓制你朋友:
那就有2條傷害、2條附加民事、1條妨礙公務、1條污辱
公署(污辱公署與警察公污竟合)
請慎重,如果警察個人提告,趕快和解徹告...
妨礙公務、污辱公署,快點認罪,以求易科或緩...
其次是便利商店部份:
毀損(你朋友有足夠的犯意證實為故意犯之)
民事損害賠償
公污(如果有罵店員)
傷害(如果有拉扯店員導致受傷)
公污(如果有罵店員)
強制(如果有拉扯店員,讓店員不能自由之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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