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警察打架受傷 該怎麼討回公道

驅逐出境、罰款百萬,終身禁止進入中華民國

我們有一個台灣人,在美國嗆聲要開槍殺人
但是屁孩講講而已,又沒證據證明他會動手
就被罰款數百萬、關9個月、驅逐出境最少10年不能進入美國

那個已經動手打警察的,不應該罰得比屁孩輕
1. 傷害部份
不行,一定會輸...
行使強制力為必須之時,當符合比例原則,使嫌疑人
之權利受最小之侵害,如您所言此侵害甚小,即便提
告,不起訴的的可能性甚大。
2. 公然污辱部份
要看前後語與用詞,是否足以毀損嫌疑人之人格權,
在此未見視頻,不便評論。
但若屬實,除可向政風、督察單位告發,亦可個人向
法院提告。

建議:
千萬不要告警察,尤其喝醉酒...
公然污辱只是一條,其他的你都不會贏!
警察可以反告你傷害(拉扯中一定有)
傷害附加民事(幾條傷害,就幾條民事)
如果2個人壓制你朋友:
那就有2條傷害、2條附加民事、1條妨礙公務、1條污辱
公署(污辱公署與警察公污竟合)
請慎重,如果警察個人提告,趕快和解徹告...
妨礙公務、污辱公署,快點認罪,以求易科或緩...

其次是便利商店部份:
毀損(你朋友有足夠的犯意證實為故意犯之)
民事損害賠償
公污(如果有罵店員)
傷害(如果有拉扯店員導致受傷)
公污(如果有罵店員)
強制(如果有拉扯店員,讓店員不能自由之作為)
物以類聚


除非是金髮美少女,不然不會有公道的


當然不排除只是想亂告濫訴,但是告不贏被起訴就想回美國逃避責任的可能性很高
跟警察打架要討公道嗎?
哪個分局的?
泥和泥朋友兩個人一起去該警局
找那天打架的警察踹供

然後說對不起
握個手說當天喝多了
不知自己作什麼
現在清醒了
知道錯了
買點水果表示點誠意
順便請局裡同事

這樣公道就討回了
氣勢還是在泥們這一邊的
我還以為是在美國打警察,現在應該被擊斃了,
台灣的警察真的太好了。

他真的是你的朋友嗎?!
你應該先問問他
在美國的話,通常美國的警察都怎麼處理這種事情先

Ben2019 wrote:
我有一位美國朋友昨...(恕刪)
新聞沒看到這件事啊?
莫非是美國朋友來頭大,事情壓下來了想私了。被砸的商店不爽。
而發文的就是那家便利商店的店員對吧?

cruiser58478 wrote:
新聞沒看到這件事啊...(恕刪)

PTT網友跑來寫DVD劇情

你認真幹嘛
妨害公務,公然侮辱,傷害罪,
你美國朋友大概從筆錄到被起訴到一審判決大約要折騰個一年以上跑不掉,
如果是態度良好,事後肯認罪,大概判個幾個月繳個罰金換免坐牢,
不少美語系外國人在台灣都是在混日子,靠教美語賣大麻維生,很多罰金都繳不出來,最後判決下來就跑回國,
俗話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這種會鬧事朋友最好少碰
我要是警察
現場早聯絡認識的朋友來處理你們兩個了
還想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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