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的勒 wrote:
兩位要不要去請示一下(恕刪)
什麼老大?你要不要聽聽看你自己在說什麼?
上面仁兄說的不錯,有憑有據有合約就直接法務對薄公堂就好,
你PO對話,然後只講對自己有利的,要輿論幫你什麼?
如果你覺得自己都沒有錯,是17的錯,欠貨款不還,那就直接告就好了。
然後現在一句痾,被摸頭了,刪文。
那之前站在你這邊幫你支持你提告的網友算什麼?
還有,不是沒站在你這邊的人,就是對方派出來的人好嗎?
你自己PO了一個文,當然會有正反兩方意見,
你完全沒有馬掉對方長相、LINE ID、然後對話裡又一堆自己回收的訊息,
我看了覺得不公平不能發表意見?
真是謝謝指教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