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討論動機

如果是甲 惡意砍死乙
哪 甲不僅是要賠錢 還要判死刑

因為是甲開啟惡端

舉例: 這次的割頸 ,小燈泡,鄭捷
如果是受害者家屬挺廢死, 那我沒意見。
但如果未曾經歷過這些苦楚, 卻又自以為高道德文明進步的在那邊倡議廢死, 我無法認同。
怒濤爆裂 wrote:
假設
甲砍斷乙的右手.然後乙還活著.甲應該如何賠償?
當然是讓乙也砍斷甲的右手.
因為是甲"本人"砍斷乙的右手.所以甲的右手.要由乙"本人"來砍
當事者是"只有"甲乙兩人.不涉及其他親戚五十
如果乙同意甲用其他方法解決.
例如幫乙把手接回去再給乙50元或是直接賠給乙200元...等等
那也是他兩人的事

解決方式為由乙來選擇1.砍手 或2.其他賠償方式

這是什麼破邏輯?
什麼叫他兩人的事?

人類是群居的社會性動物,
甲對乙所做的事,會給其他人(尤其是小朋友)帶來影響,

如果凶殺案只是殺人兇手跟被害人的事,
那又何必需要警察以及法官等等公權力的介入?

如果依照你的論點,
那是甲跟乙兩個人的事,
也就是說你認為警察跟法官等公權力都不應該介入的話,
那毫不相干且不具有公權力的廢死聯盟豈不是更沒資格出來吠嗎?
向上天祈求~只要罔顧是非幫民進黨護航、昧著良知、造謠抹黑以及因我說實話而檢舉我者,全都暴斃猝死。
LieDSkin wrote:
一命還一命,就這麼簡單

一命還一命,就不是這麼簡單
開車撞死人 一命還一命嗎?
慫恿灌酒喝死人 一命還一命嗎?
以色列殺巴勒斯坦人 一命還一命嗎?
開玩笑嚇朋友 結果朋友心臟病發猝死 一命還一命嗎?
--------------------------------
請問是要論心?還是論跡?
古話說
百善孝為先,論心不論跡,論跡貧家無孝子;
萬惡淫為首,論跡不論心,論心世上少完人

--------------------------------------
另外
我不是綠營的
總統請大家不要投賴皮寮.也不要投顧面桶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怒濤爆裂 wrote:
.開車撞死人 一命還一命嗎?
慫恿灌酒喝死人 一命還一命嗎?
以色列殺巴勒斯坦人 一命還一命嗎?
開玩笑嚇朋友 結果朋友心臟病發猝死 一命還一命嗎?(恕刪)


喂,你這人也很妙
舉這什麼例啊

要刪除一個死刑的選項

是因為這國只要有人死
不論狀況另一方全抓去斃了
所以你反死刑?

今天我給你一杯水,你把自己嗆死了,我得槍斃???

請問是哪國司法這麼芭樂?
就算極權國家,掌權也不會這樣斃人啊

當審判跟查案跟法令輕重是塑膠是吧??

我是不明白
放個死刑的懲罰選項在那
到底是妨礙到誰的利益了?


東西放在那,不會用到不是很正常嗎?
肯定是人神共憤才會用到啊

是妨礙到黑社會火拼嗎?
還是妨礙到搶劫殺人放火?
政治大屠殺???
怎樣也要把這牌匾拆下來?

幹嗎,改掛個東亞病夫上去嗎?
還是內有惡犬?

怎麼想也想不通
不教而殺謂之虐

規則在那,你硬要去犯,再來唉唉叫沒人有資格審判啦…人怎麼能去亂他人因果
他們二人前世今生大家都閃開啦

要不你把馬路上紅綠燈全拆了
不需要秩序
你開車開的回家那叫祖上有保祐

這跟小孩在百貨公司躺地上盧車車有何二樣,你老大想怎樣就怎樣,關他人屁事

不然學美國大西部
一人一把槍
向前走三步,誰斃了誰就是審判

不跟你鬼扯蛋了,無聊
念念不忘,必有回響,有燈就有人
曈顏無忌
[100分][100分][100分]
Elizabeth chloe wrote:
今天我給你一杯水,你把自己嗆死了,我得槍斃???

你給我一杯水,我把自己嗆死了,你當然不用槍斃
你得強灌我一杯水,把我嗆死了,你才需要槍斃
Elizabeth chloe wrote:
放個死刑的懲罰選項在那
到底是妨礙到誰的利益了?

我並不反對放個死刑的懲罰選項在那
我討論的是死刑的效用
--------------------------------------------
另外
上面的舉例是對某人簡單的一命還一命論做探討
有心的傷害.沒致死
無心的傷害.卻致死
孰輕孰重?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怒濤爆裂 wrote:
一命還一命,就不是這麼簡單
開車撞死人 一命還一命嗎?
慫恿灌酒喝死人 一命還一命嗎?
以色列殺巴勒斯坦人 一命還一命嗎?
開玩笑嚇朋友 結果朋友心臟病發猝死 一命還一命嗎?

你又舉那什麼爛例子,
到底智商要多低才會分不清蓄意、惡意跟無意之間的區別?



怒濤爆裂 wrote:
請問是要論心?還是論跡?
古話說
百善孝為先,論心不論跡,論跡貧家無孝子;
萬惡淫為首,論跡不論心,論心世上少完人。

噗哧,
廢死的邏輯都像你這麼混亂嗎?
還論心跟論跡咧?

扯那麼多就能讓你的論點站得住腳嗎?
你是低估01閒聊版鄉民的智商?
還是高估你自己的智商了?

何必搞得那麼複雜,
法律並沒有規定你不能想,
就算你每天意淫林志玲1千遍,只要你沒有付諸行動,法律也奈何不了你。

但是一旦你未經林志玲同意就付諸行動去強暴林志玲,那你就必須接受司法的制裁,
這個邏輯有那麼難懂嗎?




怒濤爆裂 wrote:
另外
我不是綠營的
總統請大家不要投賴皮寮.也不要投顧面桶

你是不是綠營的不要緊,
就算你是蒼營也沒關係,

現實情況就是想要下架民進黨就只能投給KMT,
柯P這爛貨已經出局了,
投給柯P其實就跟投給賴皮寮沒兩樣,

你當然有你選擇跟投票的自由,
就跟你有蓋這棟樓討論廢死的自由一樣,
但是敘述要合乎邏輯,
不然只會讓人家看笑話而已。


(11樓)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6900351&p=2#88934787
向上天祈求~只要罔顧是非幫民進黨護航、昧著良知、造謠抹黑以及因我說實話而檢舉我者,全都暴斃猝死。
天國一輝小寶寶 wrote:
我覺得關到死比死刑還...(恕刪)


免費終身飯票
虧的是國家吧?
社會安全網

應以道德為首
死刑為最後防線

但現今社會
心無道德約束
身無法律制裁

怪不得天下大亂

廢死最高華麗領域
是道德廣化
人人自制

雖有死刑
卻用不到死刑

那才是廢死的精神聖域...

而不是像現在
口喊可教化
卻毫無教化
lainee wrote:
免費終身飯票
虧的是國家吧?

假設要你做苦工

全年無任何假日

供吃供住一輩子

每月給你兩百元

你想不想去??????

監獄挾持案中,6名囚犯發表的其中一項聲明
就是他們工作一個月工資只有200塊,連買內衣褲都不夠

6名囚犯為何劫獄,聲明透露端倪。寫明是官逼囚反,
做了一個月的工作只有200元,連買套內衣褲都不夠,
還要靠家人接濟,活的連尊嚴都沒有,今天剛出獄
的受刑人證實這項說法。
「大千世界,無掛無礙, 自去自來,自由自在, 要生便生,莫找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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