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會提告嗎?(與家人間的債務)

父母的期待,在走後並不會都如期待~
別說你, 咱們說長榮集團長榮發吧~ 他遺囑都留給張國瑋, 但老大跟那些遺囑執行人都沒照做
或許~你要先把父母期待不賣先放一邊, 因這想法只有你想..其它人不想.

回歸實際是..遺產就三人都共同平分(或協議取得), 你想要就找錢出來買, 不然就由法院強制分配;
很現實是, 當父母走後, 兄弟姐妹就是三家人了, 所謂一人一代,公媽隋人拜.
你的孝順是要在父母在時,把財產分好,多的就是你的; 在走後,就沒人管他孝不孝順,但他都有權力, 大家都一樣~
把這想清後,你要處理應就容易多了,不要想要親情去要別人放棄他到手的.
選舉
我親戚就平和多了 雖然一開始也吵了一下 但最後大家都簽字 把錢分掉了
Eyevans7285
你文章很奇怪,說的我好像要侵占別人的一樣?
Eyevans7285 wrote:
問題來了,我正在考慮要不要告,我考慮的點錢不是主因,因為扣掉律師費跟其他成本我覺得不划算,我在乎的是你要分財產卻不負擔長輩的後事,相關地價稅房屋稅也都擺爛,我要的是法院認證A不付後事費用。(A到處說她最孝順之類的)但猶豫的點在於父母也交代過我要好好照顧A,因為A已經躺平很久了,父母走了就告兄弟姊妹,這坎我還沒跨過去,大概A也是吃準這點沒在怕。


手足不親,就各自爬山各自努力吧。孝不孝順跟遺產的權利,沒啥關係,依法遺產子女都有權利,上輩的心願能成就成,客觀條件不行,就忘了吧,實在沒必要用遺產把一家人綁在一起,您說的財產共同持有,另一種方式是全部賣掉變現,三人均分,切切乾淨比較實在。
至於您墊的錢,如果不甘心的話,能協商就協商,協商不了又放不下,就打官司吧。
問題都有解方,在於看得開看不開,糾結在遺產跟遺願,往往是最划不來的。
Eyevans7285
另外賣祖產這種事我做不到欸,你做得到,我佩服你。
fei225
處分遺產很好啊,祖產傳越多代,持份人越多越難管理,最後還是要處理,現在不做只是丟給後面的人傷腦筋。財產贈與了或是變成遺產了就不要再去限制後人要如何使用,遺願不要變成是道德義務。
小小夢想 wrote:
父母的期待,...(恕刪)

我覺得你的文章很奇怪
1.我有說我要侵占別人的份嗎?我讀你的文章似乎有這個意思但我沒有欸
2.我要不要執行我爸意願是我自己的選擇,你要賣我沒意見,但少了我的你的價值就差了,但我不會也不能阻止你賣啊。我還有能力你撐不住要便宜賣我再找第三方幫我買回來。
Brian 168 wrote:
走到父母交棒...(恕刪)

我發現我不該發文,因為各位的理解能力低到我無法想像的差,而且理解問題的能力也很差,能分開我怎麼會想綁在一起?說的是我要綁在一起我真的一頭霧水。
我實在不應該問一群智力跟能力低落的網友,我錯了。
Eyevans7285
你盡力還是這種水平我也不怪你,問題就不是合不合我心意,而是你的理解問題能力大概停留在幼稚園的水平。
Brian 168
別這樣説,加油。問題總是有解決,希望你能好好處理。
恕我直言,整篇文章看下來,樓主回答口吻極不友善,不像是來討教,根本來吵架的

你這麼衝的個性就直接開告,由法院公斷,不需問網友意見
ArtW
的確,原PO很多發文與回答,都顯示他很容易與人衝突 [沒有不敬的意思]
發生什麼事了?
這版是
閒聊與趣味
放輕鬆點
歡樂點才對呀~


葉梓楓
是誰?5
Eyevans7285
這是誰
speciallite wrote:
恕我直言,整篇文章看下來,樓主回答口吻極不友善,不像是來討教,根本來吵架的

你這麼衝的個性就直接開告,由法院公斷,不需問網友意見


周處除三害
卻不知道自己是最大的一害

是家人把自己逼成這樣的個性?
還是自己的個性把家人逼成這樣?

先有雞?先有蛋?
無從考據

但有些人真的是跟誰都不合,包還未曾謀面的網友

難道真的是「眾人皆醉,我獨醒」嗎?

跟馬總統的名言一樣,「都是 they 的錯」
看見你們一群人被洗臉
很多都還是我不欣賞的

但我不會因此快樂

只是好奇 這樓主指的是多少錢的事?

頭到尾 我沒看到數字

會是我一部分資產裏的零頭層次?



Eyevans7285
不多,幾百萬而已。應該是你資產的零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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