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來說,把看過的報紙和他人分享是沒問題的也不會說要報警(都嘛自己好言跟對方說:報紙是我買的)關鍵就是「態度」說明報紙是買的之後,有些人會很客氣,有些人不會,直接還擺臉色來看不少人是問也不問的一把拎走還曾經因為報紙上放水杯被扯倒而淹水 而且我去的時間都是周末假期,不是周一到周五有時候拿報紙的大人還帶著小孩見習 印象最深的一次還被教訓,年輕人怎樣怎樣的還好已經辭掉家教了,再也不必被搶報紙啦(淚奔)))
火車上也是一樣尤其是在上班族通勤的時間只要你看完報紙想休息一下把報紙放在前面的網袋中(莒光.自強)常常就會有人什麼也不說把報紙拿走因為他們不認為那是你的而是之前的乘客看完"留下來"的以前坐火車通勤時常常遇到有些人都已經成為習慣覺得理所當然
算了吧,就算是我碰到,也會覺得這個中年人怎麼這麼白目,但是他身邊也帶著兒子,就給他一個台階下吧,必境他已經乾軋到無法自容了 !你可以大方一點把報紙送給他,再付一個 15元給他,請他連明天的份也一起買,才不用再去搶別人買的報紙
1.事過怨氣發發就算!2.但下次再發生這種事,一定要把店長叫來,警察Call來,並直接堅持要告對方侵佔,他再碎碎念,便再多告他一條公然侮辱,反正人證物證都有(搞不好連錄影帶都有),看阿伯要如何收拾殘局?
sugizo74025 wrote:算了吧,就算是我碰到...(恕刪) 恩,其實也都過去了。其實只是想抱怨一下,不過他半句道歉都沒有,還理直氣壯的,這點我倒是很生氣就是。也許我心胸不夠寬大吧,最後報紙我還是拿去垃圾桶上面放著。因為真有點給他氣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