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心請問,網路上這樣回文構成 [公然侮辱罪]嗎?

poiu124 wrote:
這位朋友,OK的。網...(恕刪)


感恩
找的到人告的到再說吧~~~ 我最度爛這種動不動就要告人的傢伙.....他有律師朋友可以便宜做辯護 還是錢多到不怕出律師費? 最好是告的到啦. 在網路上, 先知道對方真面目再說吧....不要到時踢到鐵板, 雞嘴變鴨嘴.
Sony Nex-3, Voigtlander Bessa R2A, Nikon F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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