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心請問,網路上這樣回文構成 [公然侮辱罪]嗎?

你老婆還是女友是錢鼠喔...還是用錢買來的...還是你都用錢砸她...去看一下心理醫生吧...錢咧....靠....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是說:

I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而拘役的規定為一日以上,六十日未滿,即加重時,亦只能加至一百二十日。

文章關鍵字
我基本上是抱持著"要玩不要哭,要哭不要玩"得態度
人本來就有千百種,網路又是虛擬世界
如果在網路上都要活的一板一眼,到不如回到現實世界好了
giva009 wrote:
你老婆還是女友是錢鼠...(恕刪)
快去告吧
記得來po互告開箱文
我敢打賭
你會不了了之
杜絕網路唬爛騙子!請支持有圖有真相運動!!
想告他就去告他,小心,

在這裡找溫暖會被吐回去喔。
白天醫人晚上醫車,真愜意的生活啊。
沒那麼嚴重啦,動不動就告來告去的,告也告不贏,不用跟那種人計較啦。
Existence exists、Consciousness exists、Existence is Identity

giva009 wrote:
你老婆還是女友是錢鼠...(恕刪)


敢上來講就不要怕人家怎樣回

各位大大請息怒

誠心請教咩

網路上回文....

你跟他認真就輸了!!!
你跟他認真就輸了!!!
你跟他認真就輸了!!!
你跟他認真就輸了!!!
你跟他認真就輸了!!!
樓主已經在這裡犯了01第十八條規訂

公然認真罪
giva009 wrote:
你老婆還是女友是錢鼠...(恕刪)


你會不會太小心眼?還是改改你個性,不然現實生活中,你一定會吃大虧的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