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po的這個帳號從2008年9月賣到現在...是景氣不好還是貨舖太多?http://www.mobile01.com/userinfo.php?id=984831不要一出事,就玩這招這樣會激起01鄉民的鬥志...
FireRobot_NO.46 wrote:樓主po的這個帳號從2008年9月賣到現在...是景氣不好還是貨舖太多?http://www.mobile01.com/userinfo.php?id=984831不要一出事,就玩這招這樣會激起01鄉民的鬥志... 不知道他的父母是否知情? 自己的小孩有問題.怎不關心?
不曉得這樣的行為,網站會主動介入保全資料嗎?不知道可以請站方與律師研究一下是否有:第 三六 章 妨害電腦使用罪第 359 條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這位網友把自己發表的文章標題都改掉了,我想站方沒有把"修改標題"做限制(某些時間內可以修改或...)讓這位網友有機會這樣亂搞.問題是因為網站有"VIP會員",有網友是付費的會員.這樣不知道有沒涉及"變更他人電腦之電磁記錄" (站方主機) 致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付費會員)畢竟對付費會員來說,或許原本有在該帖討論的,但是一下子"全都變了".不曉得有沒對他們造成損害.加上好像有"某些程度上的巧合".所以或許站方可以主動以"受到損害"的立場去提出告訴.起不起訴在於檢方,起訴後如何量刑在法官.就算不起訴,或是最後沒被判刑,至少可以讓大家知道"站方"在保護會員權益上的用心.也讓這些亂搞的網友引以為戒.很多篇文章標題被"惡意竄改",難道沒造成站方的損失嗎?"站方應保留所有相關的資料,也不要將文章等刪除 (或是移到"專區"),不要讓有心人得逞"況且VIP網友如果有在那些文章上回文討論,是否權益有受到損害?站方應該要保留相關資料,如果有網友認為權益受損,要提出告訴,也還有證據.懇請站方研究看看吧!看到網路上這樣亂稿,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