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姦殺女童冤案 --- 反廢死 vs 廢死

prain wrote:
但犯罪行為學研究而言
對於多數觸犯死刑的犯罪行為人而言
死刑的存在
往往是不具嚇阻意義的

...(恕刪)


這沒關係

死一個算一個

不會繼續汙染地球,還能回歸自然養分
器官還能救人
算是他最後的貢獻

不然給它無期徒刑幹嘛?
監獄也要空間.....也要吃飯花錢耶

它不怕死刑也不怕無期


結論
死刑可以廢物利用....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神戶齊 wrote:
這沒關係死一個算一個...(恕刪)


你這句話難說喔!

因為有些人家是清白家世在立家
寧願死也要不有犯罪汙染的大體!

因為國外不就發生有人移植完別人的器官
連同犯罪人的記憶通通收到新的身體了!

不說還有陰陽眼困擾的!

所以,這樣活著不如當初好好的過往就算了!
結論:犯罪者的遺體有時候是會被人嫌棄換下一副的~

小青蛙01 wrote:
你這句話難說喔!因為...(恕刪)


要挑的話就沒辦法

賤賣吧

讓窮苦人也有存活的機會............


清白的就價位高點
這種死刑犯的就公開拍賣且價位低廉....XD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prain wrote:
我相信就堅定反對廢死...(恕刪)


死刑有無嚇止作用,其實很難說,中國基本上也是沒廢死刑,可是犯罪率不能說低...
怕就怕在無相關監督單位,來針對濫權的司法人員有所要求甚至懲處....
有的刑案罪不至死,但是錯判 抓錯人等等問題一直存在,但是相關執法還是司法人員,因為他們的過失付出代價的太少了......根本沒有吧....
社會又充斥著比較不理性的激情,讓整體司法變得不跟民意走叫恐龍法官,跟民意走又怕有所誤判...




為何不建立陪審團制度?
一來可杜絕恐龍法官
二來可避免草草結案

美國影集.美女上錯身
陪審團是由交辯雙方選出來的

美國電影.軍官與魔鬼
軍事法庭也有陪審團

死刑的前提
判決書都會提到
沒記錯的話
是有「與世隔絕」的需求

廢死刑改判無期徒刑
但實際上.台灣沒有無期徒刑
至少我沒聽過或見過
有人可以從二十歲關到老死

重要時間點.
例.總統就職可以大赦
或建國xx年
像上次那一波煙毒犯

獄中表現良好
也可以提出假釋
或是減刑

最後還是會出來....
會不會再犯?天曉得
只能確定.再犯就會多一名受害者

一個人的生命
理論上.沒有人可以決定該不該繼續延續

但仔細想想.為何某些法律.他的刑責是定為唯一死刑.像海盜罪

有些法律則是.有期徒刑及無期徒刑甚至也含死刑

不就是要給法官.有裁量的空間嗎?如果罪不該死.法官自然也不會拿死刑當做唯一手段

國家有國軍有武器用來殺死來犯的敵國軍隊.是為了保護中華民國國民
而法律有死刑.處死必須與世隔絕的壞人.是為了確保其他人不再受壞人傷害

改過向善...我會解讀成.要社會再給那些死刑犯一次機會
但.那些死刑犯.假設是殺人犯.他在犯案的時候.有沒有給被害人一次活命的機會?
法律的標誌是一個天平.最初的法律是建構在.「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上

加害者沒給受害者機會.加害者憑什麼能夠獲得機會?

教育程度不同.社會階層不同.成長環境不同.導致人生價值觀不同...
我覺得這不能當作理由

潘六千.中指蕭..我想這件事很快又會被淡忘了吧
不懂為何總統一直不表態.他明明有能力下命令「總統有命令權」.增溯法律追溯期
最近常聽到一個名詞「個案」
那就把江國慶錯殺冤案當做個案特別處理.就算這樣做真的違憲
再聯合大法官加立法院.監察院一起緊急修法.不就好了
反正.這社會已經亂了.再亂一次也無妨

不想再說 wrote:
有許多人不相信法官,整天恐龍法官,恐龍法官,但卻支持死刑.真不知道邏輯在哪?真不知道在想什麼!


恐龍法官很多 我並沒有說全部法官

你哪裡看到我說所有法官

我只是說這幾年恐龍法官很多而已

你哪裡看不懂??

蔣薇薇 wrote:
不想再說 wrote:
真是有趣,
有許多人不相信法官,整天恐龍法官,恐龍法官,但卻支持死刑.真不知道邏輯在哪?真不知道在想什麼!


恐龍法官很多 我並沒有說全部法官
你哪裡看到我說所有法官
我只是說這幾年恐龍法官很多而已
你哪裡看不懂??


我什麼時候說你說全部法官

沙彌 wrote:
為何不建立陪審團制度...(恕刪)


陪審團制度也不見得就代表更高標準
像蘇建和案雖然很多證據指向它們
他們也沒有死在司法手上!
若是很多人跑去當陪審員,沒有額外的其他疑犯
那很多人照常理,手上攤開的證據偏向他們,
在陪審員都不精通法律只通達常理情況下,無議通過判死刑!
那他們一旦判死刑,不就是法官和陪審團一起殺掉!
至於,有沒有翻案!找出新的滅門殺手就更難說啦!

那江國慶案說難聽點,就是這些高官下極權制度下獨裁的犧牲品
就因為他受傷的運氣不好,推敲證據的人很合理的組合那滴血
只好刑求中獎了!枉死的是他和他不甘心的爸媽!
若是有陪審團的話,也許江就可以拖延時間!
因為也是大家會看這個人可能冤屈表情很重!
讓警方切入來辦,也許今天出包的是那幾名將官懲處!
升官階的次序也大不同了!

"所以陪審團老實說只有一定程度的人道協助!
可是不會因為人多就代表公正!也有可能全部出包!"
說難聽點,社會有很多知名人物也會上法庭
那每次審理它們的案子,法官一定頭很大
因為這些陪審員很可能會被這些知名人物左右好惡
還有走出庭外不斷的八卦話題!

我很難想像一個在美國處理不錯的陪審團
在台灣會不會變成一大堆連續劇的劇情案吧!

因為全世界各地的人風情,性情就是不同!
你可以冷眼看那些知名人物嗎??我可以~

ex.好比一個X扁前總統,隨機抽個16人
可能16支中他的是非不管熱情派!
剛好北中南死忠迷都中簽!
這下全國又要鬧大笑話一年了,不是嗎?
這只是舉例啦!所以陪審團可不一定穩當的~
同意有大大說的引進陪審團
只是簽要多抓幾次,也要詢問一些人做問卷才可以陪審
不然就台灣做捨摸事都是一流的情況下~
我猜作弊也不是不可能!

本來是要杜絕恐龍判決
有可能會有恐龍陪審團在台灣首見
也是有機會的!

不想再說 wrote:
我什麼時候說你說全部法官


我是跟你說
我的意思是
"很多恐龍法官 我第一次打的並沒有影射到全部法官都這樣"

看來我跟你代溝很深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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