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好有爬過樓大的文,
人生又多長了些見識,
原來"人"是可以如此的"無賴",
樓主加油



2011-03-22 15:27 #347 LAWRANCEGOOJODB2011 wrote:
相信這裡比日本部落格更容易追查IP 請勿一時情緒性留言 謝謝。
RomeoChen wrote:
法律外能做的:其一是透過宣傳手段,引起眾人共鳴。
2.網友們更可透過部落格、或其他論壇討論區分享出去,尤其FB強大的(朋友的朋友)社群分享功能,即時的提醒親友遇這類交易模式時,當心自身權益受損,適時揪出遊走法律邊緣的不肖業者,警惕他人。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