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當事人為何自己不出來說明,證實
「培訓經費可能被砍、男友劉聰達可能被踢出教練團等言語威脅」
這是為了國家還是為了自己?
而且如果只是這樣就不會處理了(其中包括了教練)
那天出國比賽,被人家威脅讓你回不了國,那是不是要打假拳?
很多打假球的也說是被逼的,有黑道威脅,最後還是判刑
這件事一來一回,花掉了多才錢了
也許已經夠台灣一個縣市沒錢吃午餐的學童溫飽了
現在弄得撲朔迷離,還得看她臉色要不要參加?
那可不可以比照軍校把培訓經費要回來呀
不然勉強去打,到時又演出因為心情受到影響,所以 ..................
花了那麼多錢只能培訓出一個....,找不到替代的了嗎?
沒花到什麼錢也有一個盧彥勳
全世界看網球的比打跆拳的多很多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