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妹妹公保喪葬補助費不投入辦喪禮

有人說因為(同一種保險)限定1人請領所以這補助款是對事不對人,

可是明明就是因為有人投保此一保險才能領到的補助,怎麼可能完全只是對事,不對人?

是「你這個人」發生了「這樣的事」才有這個補助,不能排除其對人的性質吧?

如果只是對事,又為何公保勞保就可以同時各自領?



說到底有問題的是這「同一種保險限1人請領」的規定吧

照理說有投保都能領,憑什麼苛刻只有一人能領?


保費收1份,有事時給1份補助,

保費收個2、3、4份,有事時補助也只給1份,合理嗎?


也許這規定有其考量啦,但拿這規定來說這補助是對事而應該拿出來均分給家屬,我覺得並說不過去。
這是額外的補助款 不佔用到退休金 所以只可以一個人領
麥司 wrote:
有人說因為(同一種...(恕刪)

curstw wrote:
我有補助的話當然會拿出來投入喪事,因為他名稱就叫「喪葬補助」。
這是我的觀念,而且這觀念是正確的。
私吞要給「家裡」的喪葬補助,會遭報應,人在做,天在看。
這筆錢也不是入我口袋,是要全拿來作喪事的。

看到你這樣連自己的妹妹都要詛咒他會有報應,
我可不敢相信你的第一句話!
你得觀念是正確的??
看來網友的看法和你差的可大了。

喪葬補助==>是補助你妹妹負擔喪葬支出。
不是補助你們全家負擔喪葬支出!!


人類中最卑鄙無恥的是, 權力擁有者和諂媚權貴者, 藏身安全場所歌詠戰爭, 用愛國心將無知者送往戰場!

鳳凰寺 風 wrote:
別忘記妹妹每年有1...(恕刪)



不好意思!這可不是福利,麻煩你搞清楚,這是因為政府要節省支出,還有補助其他產業,強制要求公務員去消費。
換句話就是,你不消費我就不還你錢!
無聊MIS wrote:
這是額外的補助款 不佔用到退休金 所以只可以一個人領


你這裡指的應該是公保年金,不是退休金?

而且既然年金可以各自領,為何補助不行?

因為是額外的?這就是名目界定的問題。

如果不界定為額外,就應該可以各自領,

為何要界定為額外?可能是要省錢,所以這樣界定,讓收N份保費只給1份補助聽起來合理一點。


就算是額外補助,為何1人繳保費他就有完整的額外補助,N人繳保費每人就只能有N分之1的額外補助?還是怪啊






麥司 wrote:
有人說因為(同一種保險)限定1人請領所以這補助款是對事不對人,

可是明明就是因為有人投保此一保險才能領到的補助,怎麼可能完全只是對事,不對人?

是「你這個人」發生了「這樣的事」才有這個補助,不能排除其對人的性質吧?

如果只是對事,又為何公保勞保就可以同時各自領?



說到底有問題的是這「同一種保險限1人請領」的規定吧

照理說有投保都能領,憑什麼苛刻只有一人能領?


保費收1份,有事時給1份補助,

保費收個2、3、4份,有事時補助也只給1份,合理嗎?


也許這規定有其考量啦,但拿這規定來說這補助是對事而應該拿出來均分給家屬,我覺得並說不過去。.(恕刪)

公勞保可各別請領雙方權益不受影響..但如果都是公保或都是勞保就只能由一個人請領..這時候恐怕雙方得協調吧..!樓主這狀況是自己什麼保都沒有要去跟對方爭的話是說不過去..!
有妳這個姐姐,也真悲哀

才那麼一點點

又不是幾百萬

有本事自己去賺

妳是街友我就沒話說,還是爸寶

奧圖瑪 wrote:
公勞保可各別請領雙...(恕刪)
姐妹積怨很久,這件事只是導火線而已。
就道義來說,妹妹至少要"主動"要拿出點錢來補助。
但姐姐並不能說拿多少就拿多少,必竟這是妹妹繳的公保。

姐妹相讓很難嗎?
妳有妳的立場,她有她的立場,道理一定說得清嗎?
我也是兩女兒的爸爸,當初多生一個也是為了將來要有伴,
當我不在時,希望她倆將來能互相扶持,不然我會死不暝目....
其實可以同時申請喔
符合請領喪葬津貼條件者有二人以上時,應共同具領,未共同具領或保險人核定前如另有他人提出請領,由本局通知各申請人協議其中一人代表請領,未能協議者,喪葬津貼應以其中核計之最高給付金額平均發給各申請人。
麥司 wrote:
你這裡指的應該是公...(恕刪)

無聊MIS wrote:
其實可以同時申請喔...(恕刪)


共同具領,但仍是N人領1份,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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